幫慈濟補上一堂法律課

 

曹興誠口中的「匪台」翻老賬,質疑蔡政府阻擋慈濟捐購疫苗。根據中天的報導,去年慈濟要捐購疫苗時,曾被不明人士勸退。國民黨的民代則把矛頭指向陳時中。

商業買賣兩廂情願,政府沒能力阻擋。假如我要買一部賓士車,賓士代理商也願意賣給我,除了我家老闆,誰都阻擋不了。政府阻擋民間採購疫苗是個奇怪的說法。

比較精確的說法,應該是慈濟買不到疫苗,最後向政府求救,政府才有介入的空間,而且扮演的是協助,而非阻擋的角色。

中天電視翻疫苗捐購的老賬,慈濟也發表一份聲明(見附圖)。問題是,慈濟的聲明並無澄清政府的協助。顯然慈濟太健忘了,需要我幫忙補上一堂法律課。

慈濟指定捐購的的BNT(輝瑞)疫苗,當時是以「緊急使用核可」的方式上市。未取得正式核可的疫苗,藥商無法買到「產品責任險」。萬一疫苗有大規模副作用,藥商必須承擔極大的訴訟風險。

為了免除大量訴訟風險,藥商會要求當地政府提供「訴訟豁免」保護。除非藥廠有「故意的行為不端」,不管疫苗出了什麼差錯,施打疫苗的消費者都不能到法院提告。

政府提供賣方「訴訟豁免」,等同剝奪人民對藥廠提告的權利。萬一疫苗出了差錯,人民求償無門。因此,政府還要提撥準備金,以便疫苗出錯時補償受害人。

簡單講,慈濟是民間機構,未具公權力提供疫苗採購的三條件,包括:

#批准緊急使用核可

#提供訴訟豁免保護

#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去年慈濟高調捐購疫苗時,我曾撰寫多篇評論質疑背後的動機。我質疑的理由如下:

一、慈濟真的要做善事,可以捐現金,不一定要捐疫苗。

二、就算慈濟堅持要捐疫苗,也未必要捐購由上海廠商代理的「復必泰」疫苗,因為還有其他疫苗可以選擇。

三、即便慈濟非「復必泰」不捐,在取得政府的正式授權之前,也不必大肆張揚,甚至高調對信眾募款。

後來的事件演變,完全在我的預料之內。慈濟最後取得政府授權,簽署一份「五方」的採購與捐贈合約,疫苗才能順利進口。

疫苗運抵台灣時,果然被掛上「復必泰」的布條。在衛福部捍衛國格的堅持之下,慈濟的人員才登機取下這幅「統戰」布條,疫苗才得以順利卸貨。

這起疫苗捐購案,堪稱慈濟創立以來最大筆的「現金」支出,金額大約1.75億美金。也許金額大到讓慈濟心痛,至今仍念念不忘,事過境遷還要讓媒體翻老賬。

諷刺的是,慈濟卻忘了疫苗捐購的複雜法律條件,未能澄清政府的協助角色,才需要我幫忙補上這堂法律課。

 

< 資料來源:翁達瑞Facebook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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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翁達瑞

翁達瑞
曾任教多所美國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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