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挑戰:一個中國原則

2021國慶文告最重要的政治意涵厥在:台灣人挑戰北京一直擾攘的「一個中國原則」。蔡英文總統切割1949年的「中華民國『台灣』」,把它形成一嶄新的台灣國家主權意識。(資料照)

 

二○二一國慶文告被北京解讀成為「蔡英文販賣『兩國論』云云;實則,蔡英文總統已經不是老調重彈的續談「兩國論」。二○二一文告已經由兩岸國家主權不相隸屬進一步落實到:憲改工程的「台灣國家主權『第三共和』」。

二○二一國慶文告最重要的政治意涵厥在:台灣人挑戰北京一直擾攘的「一個中國原則」。蔡英文總統切割一九四九年的「中華民國『台灣』」,把它形成一嶄新的台灣國家主權意識;這個台灣意識賦予二千三百五十萬台灣人,可以依據「『屬地主義』的憲法理論」來創造一個新的國家,這國家的名字叫做「台灣『第三共和』」。

憲法上的建國理論有二:一是屬人主義(拉丁語:Jus sanguinis);二是屬地主義(拉丁語:Jus soli)。「『屬地主義』的憲法理論」可以詮釋蔡英文國慶文告的憲改工程理論基礎。「『屬地主義』的憲法理論」是人類經過近兩百年歷史發展,就是要拿來挑戰「『屬人主義』的國際霸權」。台灣人當然也可以拿屬地主義的憲法理論,直接挑戰「中美建交公報的『一個中國原則』」。說明如下:

遠古時代及十八世紀羅馬教會主導的神權治國時代,都是以「屬人主義」做為建國基礎;二十世紀以前西歐列強也都憑恃種族優越的屬人主義作為殖民天下與霸凌落後民族的張本。直到十八世紀的一七七六年,美國人用「美國獨立宣言(United States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向英國皇室宣示:切割國民主權而在美洲建立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她的名字叫做「美利堅共和國」。美國第十六任總統林肯更在著名的「蓋茲堡演說(Gettysburg address)」提出三項建國名言:「民有(of the people)、民治(by the people)、民享(for the people)」。這三項建國名言遂建構形成了十九世紀憲法理論上的「屬地主義」;這也就是人類新世紀的人權立國。中華民國憲法第一條就加以引用成為建立民主共和國的人權基礎。

二十一世紀是以「屬地主義」做為人權立憲建國;「台灣七十二年的『第三共和』」也應該適用屬地主義來標幟台灣人的立憲建國。從一九四九年迄至二○二一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來沒有對台灣這塊土地行使國家統治行為,當然也對台灣二千三百五十萬人民並不具備國家主權。一九七一年的聯合國第二七五八號決議文僅止創造了聯合國席位的兩岸替代效力,聯合國決議文仍不對台灣人民直接創造移轉國家主權的國內憲法效力。中美三個建交公報暨辜汪會談所宣示的「一個中國原則」,都是未經台灣二千三百五十萬人民用憲法加以承認的外來強權侵凌行為,台灣人都不能同意。

因此「一個中國原則」當然不能對二千三百五十萬台灣人民發生國際公法效力與國內憲法效力!!蔡英文總統二○二一國慶文告就是對於中美建交公報暨對馬英九時代辜汪會談(九二共識)的雙重否定。

從國際公法暨憲法理論來說:十八世紀的美國獨立戰爭開創了「『屬地主義』的立憲建國案例」;「民有、民治、民享的『屬地主義』」更已經成為不待文字詮釋的人權立憲建國張本。中美建交公報只是中美兩個國家的外交文書;中美建交公報當然不能對二千三百五十萬台灣人發生憲法上的拘束力。

至於「辜汪會談『共識』」更只是一張毫無憲法基礎與欠缺法律效力的會談紀錄而已。「辜汪會談『共識』根本不是兩岸政治文書暨未依憲法程序提交立法院審議成為國家文書;這樣的一張普通文書如何能夠被北京及馬英九拿來拘束台灣人?馬英九或蘇起與北京起鬨,一直拿「辜汪會談『共識』」來欺騙台灣社會,思之令人齒冷!試問北京:你如何能拿中美建交公報暨辜汪會談記錄拘束二千三百五十萬台灣人?試問馬英九:「九二共識」根本不是法律文書,如何拘束台灣人?今天,台灣人要引用美國獨立建國的案例挑戰:世界上沒有存在所謂「一個中國原則」;例如:英國王室也不可能向美國人宣示「一個英國原則」。這就是蔡英文國慶文告宣示:「海峽兩岸國家主權『互不隸屬』」的憲法與國際法的立論基礎所在。

台灣人將進行「『第三共和』制憲建國」;這項國際公法與國內憲法的法理基礎,盡在於此。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共和國》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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