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種菜」畸零地 爆違法當停車場   

前立委黃國昌遭爆將一塊位於汐止區土地做為停車場,疑似違法使用。(圖:張錦豪服務處提供)

 

新北市政府:將會勘釐清 若違規最重罰30萬

〔記者闕敬倫/新北報導〕主辦「公平正義救台灣」活動、訴求居住正義的時代力量前立委黃國昌,卻被爆出全家名下登記廿三筆土地與房產,他日前回應土地僅是種菜的「畸零地」,但新北市議員張錦豪昨質疑,其中一塊位於汐止區的土地目前做為停車場,疑似違法使用,且涉及逃漏稅問題;黃國昌至截稿前無回應。新北市政府表示,將會勘釐清現況,若違規屬實最重可開罰卅萬元。

黃國昌截稿前無回應

黃國昌與網紅「館長」陳之漢七月十六日將於凱達格蘭大道舉辦「公平正義救台灣」遊行活動,有媒體爆料,黃國昌一家人位於汐止區的十筆土地,多筆為住所,其中有兩筆超過三百坪的土地,一塊三四五坪的土地為山坡地保育區,有種植痕跡,公告土地現值三四二.五萬元;另一塊三四一坪土地現況為停車場,土地使用分區是保護區,公告現值五四一.六萬元。

張錦豪說,汐止區水源路二段停車場為黃國昌女兒及黃國昌共同持有,經查該址自去年以來做為月租停車場使用,約廿至廿五個停車位,如以每月收費三千元計算,平均月收入六萬至七萬元。

張錦豪指出,這塊地有三個問題,一是沒有申請停車場登記證,所以不用繳稅;二是土地屬於都市計畫區內的保護區,已違反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依法可開罰六萬元至卅萬元,必須恢復農牧用地原狀,不能有水泥鋪面;三是可能涉及違建物,據了解,去年有裝設柵欄,但目前已經拆除。

張錦豪昨晚再質疑,黃國昌二○一六年開始當立委,從Google街景圖可看出來,這塊地是二○一八年才出現三十個停車格的停車場,出入口也有柵欄,「也許是為了種菜」。

記者昨天去電黃國昌,並傳簡訊詢問,至截稿前尚未聯絡上本人,也未獲得回覆。

新北市農業局表示,經查詢汐止區水源段一六二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都市計畫區保護區,再依照片顯示,現場有鋪面及停車使用,將邀集相關單位前往會勘釐清。

城鄉發展局指出,同地段一六三地號土地為道路用地,市府四日接獲民眾陳情,若會勘後確認做為停車場使用,將依照都市計畫法七十九條裁處,可開罰六萬元至卅萬元罰鍰。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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