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總統候選人 住宅政策的建言

人的一生應選擇購屋或租屋?許多人到了退休年紀,才慶幸擁有自用住宅,而且還可「以房養老」,不致無屋可租或讓房租嚴重排擠生活費用。然而,現今雙北與竹北等蛋黃區房價已高到連中產階級都付不起的程度,年輕人對社會產生疏離感,經濟弱勢者成為社會邊緣人。

回顧從前,政府大量興建國宅,對市場住宅價格產生一定的制衡作用,不再興建國宅後,政府的住宅政策變成被拔掉爪與牙的老虎,無法有效地定義或調控房價。再者,政府標售土地,陷入房地產尋租與競租的惡性循環,用標售土地定義地價及誰有權擁有土地,是嚴重錯誤的方式,造成房價與地價水漲船高的現象。

當年輕人與經濟弱勢者想買卻買不起住房時,卻告訴他們:「你買不起就不要買,我來蓋社會住宅租給您!」房租是費用,租貸是儲蓄,因此租房並不是完全正確的解決方案。

但是只租不售的社宅,存在重大的盲點,包括仍然沒有解決高房價的問題,造成政府沈重的財務負擔,未來將衍生很大的管理維護成本,而房租補貼政策助長房租的上漲。

再看他國的案例,南韓尹錫悅總統的住宅政策,任內五年內要建二五○萬住宅,首都圈配置一三○萬戶,包括卅萬戶「青年成本價住宅」,以興建成本價預售給符合資格的青年入住者,同時提供八成的低利房屋貸款。

綜上理由,參考過去國宅及南鐵地下化照顧住宅的經驗,嘗試就住宅政策提出建議:

小東路北側基地公營住宅,位於小東路與北門路交叉口,對面就是台南公園。圖為模擬圖。(南市都發局提供)

 

一、現行的社宅應採取租售並行政策,且容許先租後買(Rent-to-Own),先租後買已付租金可抵付部分房價,以滿足國民擁有自宅的願望,並達到階級混居與財務平衡的目標。

二、基於國民有權買(Right to Buy)與政府責任幫助買(Help to Buy)自用住宅的雙向原則,政府應大量興建可負擔的住房,參考南鐵地下化照顧住宅的案例,以成本價或低於市場價格的價格讓售給符合申購資的拆遷安置戶、首購族與中低收入戶。

三、政府整體開發新設都市地區已成為所謂的蛋黃區,房價高居不下,已造成社會階級隔離的現象,因此無論區段徵收配餘地或市地重劃抵費地,均優先以專案讓售的方式用以興建前述的社宅或可負擔住房,達到社會階級混居的效應。

四、政府專案讓售土地,鼓勵企業興辦「員工安家計畫」,或鼓勵非營利住宅法人機構推動「合作住宅計畫」,讓符合申購資格的人可用成本價或低於市場價格的價格取得自宅。

五、有鑒於過去國宅設計施工品質不佳及轉售圖利的行為,政府應考量以提供土地合建分屋的模式,取得社宅或可負擔的住房,為避免不動產公開市場尋租與競租效應,宜建立前述兩者二手屋轉讓與申購「等待名單」(waiting list)的機制,只能轉讓給「等待名單」上的第一順位申請人。

(作者為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退休教授)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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