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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總統候選人 住宅政策的建言

給總統候選人 住宅政策的建言

人的一生應選擇購屋或租屋?許多人到了退休年紀,才慶幸擁有自用住宅,而且還可「以房養老」,不致無屋可租或讓房租嚴重排擠生活費用。然而,現今雙北與竹北等蛋黃區房價已高到連中產階級都付不起的程度,年輕人對社會產生疏離感,經濟弱勢者成為社會邊緣人。 回顧從前,政府大量興建國宅,對市場住宅價格產生一定的制衡作用,不再興建國宅後,政府的住宅政策變成被拔掉爪與牙的老虎,無法有效地定義或調控房價。再者,政府標售土地,陷入房地產尋租與競租的惡性循環,用標售土地定義地價及誰有權擁有土地,是嚴重錯誤的方式,造成房價與地價水漲船高的現象。 當年輕人與經濟弱勢者想買卻買不起住房時,卻告訴他們:「你買不起就不要買,我來蓋社會住宅租給您!」房租是費用,租貸是儲蓄,因此租房並不是完全正確的解決方案。 但是只租不售的社宅,存在重大的盲點,包括仍然沒有解決高房價的問題,造成政府沈重的財務負擔,未來將衍生很大的管理維護成本,而房租補貼政策助長房租的上漲。 再看他國的案例,南韓尹錫悅總統的住宅政策,任內五年內要建二五○萬住宅,首都圈配置一三○萬戶,包括卅萬戶「青年成本價住宅」,以興建成本價預售給符合資格的青年入住者,同時提供八成的低利房屋貸款。 綜上理由,參考過去國宅及南鐵地下化照顧住宅的經驗,嘗試就住宅政策提出建議: 小東路北側基地公營住宅,位於小東路與北門路交叉口,對面就是台南公園。圖為模擬圖。(南市都發局提供)   一、現行的社宅應採取租售並行政策,且容許先租後買(Rent-to-Own),先租後買已付租金可抵付部分房價,以滿足國民擁有自宅的願望,並達到階級混居與財務平衡的目標。 二、基於國民有權買(Right to Buy)與政府責任幫助買(Help to Buy)自用住宅的雙向原則,政府應大量興建可負擔的住房,參考南鐵地下化照顧住宅的案例,以成本價或低於市場價格的價格讓售給符合申購資的拆遷安置戶、首購族與中低收入戶。 三、政府整體開發新設都市地區已成為所謂的蛋黃區,房價高居不下,已造成社會階級隔離的現象,因此無論區段徵收配餘地或市地重劃抵費地,均優先以專案讓售的方式用以興建前述的社宅或可負擔住房,達到社會階級混居的效應。 四、政府專案讓售土地,鼓勵企業興辦「員工安家計畫」,或鼓勵非營利住宅法人機構推動「合作住宅計畫」,讓符合申購資格的人可用成本價或低於市場價格的價格取得自宅。 五、有鑒於過去國宅設計施工品質不佳及轉售圖利的行為,政府應考量以提供土地合建分屋的模式,取得社宅或可負擔的住房,為避免不動產公開市場尋租與競租效應,宜建立前述兩者二手屋轉讓與申購「等待名單」(waiting list)的機制,只能轉讓給「等待名單」上的第一順位申請人。 (作者為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退休教授)
林健正 2023-12-18
天下一大抄,人人都是賊

天下一大抄,人人都是賊

評中華大學的學倫聲明 一個充滿爭議的審議結論 研究生參與指導教授的研究計畫,以研究計畫的成為做為學位論文的一部分、發表研討論會論文或期刊論文,指導教授把研究生完成的研究成果做為結案報告,這些都是泛稱研究計畫的成果,指導教授再根據這些泛稱的研究成果再提延續性的研究計畫補助,這些也都是學術界的常態或者慣例。 其次,從中華大學的聲明稿看來,該學倫案並不是以違反合約規定議處(學校似乎也沒有立場這麽做),而是以時序認定抄襲情節嚴重。如果我們用中華大學學倫審議結論的同一個標準,檢視全球(不衹台灣)學術研究計畫的內容、結案報告、學位論文、研討會論文、期刊論文等的關聯性,恐怕師生動輒得咎,堪稱天下一大抄,變成人人都是賊。然而,這樣的結論及判例顯然無法能以黑紙白字寫成為學術倫理。 如今全民公審及獵巫行動,恐怕有些是為了政治鬥爭的目的,混淆了既有的學術慣例和規範,學術研究制度何以正常運作?學術界需要有一個穩定而清靜的教學研究環境,請政治鬥爭及輿論公審適可而止,讓學術歸學術,政治歸政治吧! 林健正 2022年8月27日 沈榮欽(專頁) 中華大學學倫會的聲明比台大學倫會嚴重得多: 「學生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指導老師亦難辭其咎。此次林生碩士論文的指導教授與一位口試委員,分別為竹科計畫共同主持人及計畫主持人,對其碩士論文與計畫結案報告高度雷同卻不查,明顯有疏失,將送教評會檢討。雖然本校絕大多數老師對敎學研究都相當認真,但本校仍將全面檢討,對少數不適任的教師,將予以資遣淘汰,以維護教學品質。」 不僅林智堅,中華大學也明確批評指導教授的問題。如果從今天起,全台灣遵循中華大學的標準,規定所有研究生的博碩士論文都不得使用國科會等計畫的報告,否則以抄襲論,將剝奪學位,請問會發生什麼後果? 答案大概是國科會計畫品質大幅下降,台灣研究水準滑落,而目前正在寫碩士論文的學生,大概半數以上,可能必須要重寫論文,否則將無法取得碩士學位(鄭圭汮在《風傳媒》投書,他表示如果使用國科會計畫算抄襲 ,那全國8成研究生都抄襲了,尤其是理工科系)。 事實上如果硬性規定全台灣學生都不用寫碩士論文,國科會研究計畫的制度是否還能夠延續,也頗令人懷疑。更進一步從智慧財產權的角度來說,難道所有人都認為只有學生抄襲教授,沒有教授抄襲學生的事情發生嗎? 掀開這襲華美的袍,長滿的不僅是蝨子,真要全部掀開,誰抄誰還不知道呢。缺乏對現實理解的單純思考,是沒法真正看清楚問題的。 附圖是中華大學校長劉維琪的報導,1993年9月18日,時任國民黨中央投資公司總經理劉維琪,以「中國國民黨黨營事業的現況與前瞻」為題指出,國民黨黨營事業累積了9,639億餘元的總資產,在1993年2月底,國民黨總共投資7家控股公司,轉投資各事業計有94家。其中包括金融、石化、電機、水泥、電子、瓦斯、鋼鐵、建築、租賃、製藥、環保、橡膠、資訊、貿易、紡織、投資、紙業、文化、傳播等。這些年來消失的9000億元始終成謎。 圖片出自想想論壇
林健正 2022-08-27
從論文抄襲疑雲談師徒關係

從論文抄襲疑雲談師徒關係

林健正/陽明交通大學教授 為公職參選人在職專班畢業論文和研究計畫結案報告雷同疑雲,近來藍綠兩方各持己見爭執不下。事實上,指導教授為計畫主持人或共同主持人,研究生擔任助理,並以研究計畫成果為畢業論文,這一直是學術界的常態,社會根本不需要浪費時間在這個因為選舉而生的假爭議。 再者,計畫主持人把多位共同作者的期刊論文或某位研究生學位論文當作研究計畫的結案報告是理工與自然科學領域常見的做法。反之,相關的研究人員後續可以從研究計畫結案報告發展出其他的期刊論文與學位論文。指導教授總是居於主導的地位。 在某些情況下,指導教授的研究計畫主要由一位研究生完成,該研究生的學位論文就是計畫的結案報告,並無可厚非,但兩個版本長得一模一樣,衹能說這是懶人的做法。 無論如何,在多人實質參與的研究計畫結案報告上,應該將主持人及研究助理等人列為共同作者。若結案報告作者只列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一時疏忽而漏列研究助理,日後發表期刊論文或完成學位論文時,會衍生師生相互抄襲的爭議。 指導教授和研究生像是師徒之間的關係,徒弟經常為師傅打工或聽命使喚。就學術訓練及培育人才而言,教授像是教練,學生就是運動選手。而就功利主義者看來,師生之間還有點像雇傭的關係。至於師生關係如何分工,外人實難以置喙,其中涉及到學術自由的定義和範疇。 在美國的大學,稱論文指導教授為advisor,直接翻譯就是我們通稱的「顧問」,所謂「顧問」通常就是出一張嘴巴不做事的人,孔夫子說的很貼切,大扣大嗚,小扣小嗚,不扣則不鳴!有些指導教授,你不問他,他真的還不想告訴你什麼事! 實務上,有些指導教授事必躬親,要求學生奉命行事,有些指導教授則放牛吃草,學生沒特別的事,就不要去煩他,這是兩個極端的情況,實際上還有許多中間的狀況,所謂「一樣米飼百樣人」,有什麼樣的指導教授,自然就會有什麽的師徒關係,吾人實難一以概之也。 研究計畫書通常會有一個主要研究人力表,計畫主持人「負責督導及彙整撰寫成果報告」,研究助理負責「樣品的製備」、「性質的測量」或「問卷調查」,這類的填寫方式算是很正常,事實上,大部分的教授申請計畫也常這麽填寫。 然而主持人負責「撰寫研究報告」,並不是意謂研究生只提供實驗結果的圖表及數據,再由指導教授逐字撰寫成果報告。實務上,研究生還要分析及整理實驗結果,準備研究報告的初稿,再由指導教授負責修改。至於如何修改論文稿,除了尊重指導教授之外,再也沒有其他的辦法。 今有人在委託研究計畫書的字面上打轉,而不考慮學術界實際上怎麽做,忽略學術界的慣例及實際情況,尤其師生關係的多樣性,嘗試用一個簡單的概念,來論斷複雜的學術現象,恐怕經常會失去準頭,學術界也會因此動輙得咎。吾人豈可不慎乎?
林健正 2022-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