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時間錯置」?



眾所周知,人、事、時、地、物,是組成一個新聞事件的五個要素。

所謂凡走過必留下痕跡,於今拜科技之賜,又增加一項:凡說過/唱過必留下影音!

例如:近日網路瘋傳的防疫大將陳時中未戴口罩,跟一堆同樣未戴口罩者喝酒、引吭高歌的影片,人、事、地、物可說一應俱全。長期以來想儘快將陳時中拉下馬來、去之而後快的藍營政客,包括中國國民黨主席朱立倫等,似乎認定那是今年三級警戒期間的事,見機不可失,一時之間棍棒齊上;當事的陳時中則出面澄清,影片的背景時間是去年6/15解封期間(距今五百多天前)的事!

事已至此,首先要申明的一點是:防疫期間規定這、約束那要2350萬國人遵守的,都是出自防疫團隊,而陳時中正是防疫團隊的領導者;陳時中若真的知法犯法,不是該比照國人追究而已,是等於立法者犯法,該罪加一等!

其次,新聞事件,時間當然扮演關鍵角色!既然影片中赫然可見正崴集團董事長郭台強,郭台強又赫然是大名鼎鼎的郭台銘的親兄弟,朱立倫等人,負責任的話,在大放厥詞之前,本就該「大膽假設、小心求證」,去電郭台強查證影片拍攝的時間地點,以免予人見獵心喜、看到黑影就開槍之譏,不是嗎?郭台強又非有把柄落在檢調手裡的污點證人,會拒絕據實以告,作起偽證嗎?

再其次,藍營政客玩時間大挪移把戲,是有不良前科的。還記得2012年總統大選期間繪聲繪影的宇昌案嗎?時任經建會主委的劉憶如,手持「宇昌機密公文」,指控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涉及宇昌案的不法利益,不是說得煞有介事、蔡英文大吃悶虧嗎?經對簿公堂後,法院認證的卻是:所謂的「宇昌案機密公文」,是將八月份的文件改為三月份的文件!被劉憶如指稱作業疏失的經建會專員黃嘉偉,台北地院認定是受劉憶如指示行事!眼見罪證確鑿,劉憶如最後只好坦承「時間錯置」了事。

最後要請教藍營政客的是:從劉憶如「時間錯置」扯出的大烏龍學到教訓,還是從劉憶如「時間錯置」最終還能全身而退得到鼓舞?

(作者為新竹教育大學退休副教授)

< 資料來源:台灣英文新聞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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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張國財

張國財
新竹教育大學退休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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