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配比外籍神職人員享盡優待

 

據報載,立法院中國國民黨黨團有意在本會期提案,將中配入籍取得我身分證年限比照其它外配,從六年縮短為四年;民眾黨也表態支持。

外配,是指與國人締結婚姻的非本國籍人士,在此定義之下:

(一)原籍中國、越南、印尼、泰國、菲律賓、柬埔寨、日本、南韓、馬來西亞、烏克蘭、土耳其、德國、美國⋯的台灣人配偶(以女性居多,男性占比偏低),因締結婚姻時均無我國籍身分,都是外配。中配,自然也是外配!

(二)同是外配的母國,越南、印尼、泰國、菲律賓、柬埔寨、日本、南韓、馬來西亞、烏克蘭、土耳其、德國、美國,沒有任何一國叫囂台灣是其固有領土,沒有一天到晚派軍機飛越台灣海峽中線挑釁,沒有動不動就派軍艦繞行台灣耀武揚威;這些文攻武嚇,中國樣樣都來。在此現實下,中配的身分,顯然比其它外配更特殊敏感!但,國者人之積,對於未放棄中國國籍(不是中國戶籍)的中配,萬一哪一天,中國對台灣動武,這些中配是要站在民主台灣這一邊,還是共產中國那一邊?

(三)許多外籍修女、神父,從年輕就把青春與愛心奉獻給台灣和台灣人,他們比台灣人更台灣,原住民語、台語、客語講得又溜又道地,也比台灣人也更愛台灣,甚至比台灣人貢獻更多,照顧啟智、身障、孤兒沒領薪水,不求回報,如此偉大的人,往往歷經卅多年後,才能拿到台灣身分證,反觀中配輕而易舉就得之,在野黨所謂歧視,完全偏離事實。中配必須在台灣補修民主素養學分,並在外配應享的權利與應盡義務之下,附加相對的限制約定,絕對是合情合理且有必要。

華淑芳修女(右二)|Photo Credit: 內政部移民署

 

比起外籍修女、神父們,外配及中配的四年、六年入籍時限,有過分嗎?

(作者為新竹教育大學退休副教授)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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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張國財

張國財
新竹教育大學退休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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