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白布染甲烏:賴副總統的老家不是違建!

那天看到民眾黨黃國昌、柯文哲的好友毛嘉慶、邱毅等人去賴副的老家叫囂、凌擾,並手持「聽聞噩耗 特來弔唁」的斗大字牌來詛咒,實在令人驚愕且憤怒!

然而賴副總統的老家真的是違建嗎?

圖片說明:賴副總統的萬里老家。(作者拍攝,日期:2023.12.09)

根據黃國昌 12 月 8 日在其 FB 上所提出的,來自「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航測及遙測分署」的兩張空照圖比對,筆者發現這是一場極為粗暴的看圖說話的不實指控。左邊的空照圖是1986年11月13日拍攝的,那是一張黑白色調的照片,其中第一、第三戶皆暗黑、深沉,一如周遭的樹叢,但黃國昌卻故意在第一戶(賴副的老家)上面標示了一個明亮的藍色星字號,意指當時並無房子;右邊的空照圖則是2005年8月10日拍攝的,色彩鮮明、地物清晰且明亮,並在第一戶灰色的屋頂上標示一個同樣的藍色星字號,兩相對比,就遽下論斷:「根本不是老家整修 是2003年新蓋建物」。然而真的是這樣嗎?

圖片來源:黃國昌FB(12月8日)

一、黃國昌故意漠視門牌早已存在的事實。按,萬里中幅村的六坑煤礦遠溯至日治時期即有,民國後曾多次易主,賴副的先尊賴朝金先生採礦時期的礦主為林傳金(經營期為1948年至1962年),而賴朝金先生不幸於1960年1月8日罹難,所以賴副說那房子在他出生前即有,這是事實。再根據媒體人曾韋禎的FB所提供的清晰的空照圖,1979年第一戶即已存在。但黃國昌捨此不就,故意採用1986年那張黑白的空照圖,而在那暗黑的區塊上混淆視聽,實在是令人不齒!

圖片來源:曾韋禎FB(9月7日)

我們若再佐以此處的門牌變革歷史可知初編時的欄位是空白,民國60年8月25日整編後的門牌是「中福31之2號」,民國99年12月25日行政區調整後則是「中福84號」,足證該地原本確是工寮、是老家。所以,黃國昌才是真正的大說謊家!礦區的土地是屬於礦主的,誠如賴副所說的,是直到民國90幾年,新地主願意分割土地賣出,他母親因為有了土地,才去修繕那個房子的──就是黃國昌所指控的「2003年新建的全新二層樓新建物」。試問:一位長年在礦場附近打零工,含莘茹苦、拉拔六個子女長大的寡母,在晚年終於能把破舊的工寮改建為一間像樣的磚造房子,有錯嗎?土地是自己的,改建是合理的(當時政府完全忽視他們,連法律都遺忘了他們,所以連想要尋求個「合法」都無「法」可循,只好自己修繕),所以它是一棟百分百合法的「既存建物」,絕不是「既存違建」

二、黃國昌故意漠視國土署的說明。國土署的說明大要如下:(一)採礦時期 的建物屬於礦業設施。(二)礦業計畫廢止後,無法規範。(三)礦業地上建物均於區域計畫法實施前存在,可申請合法房屋證明。(四)政府未積極處理既存建物。(五)既存建物未受法規承認,儘管想合法修繕、改建,也申請無門。事理至明,這是政府的失職,但當有人質疑他曾是該選區的立委,卻未協助在地解決相關的問題時,他卻避重就輕、烏龍踅桌地說:「他當立委時並不知道賴清德2002年至2003年時在礦業用地上蓋建物,從沒接過這類陳情。」繼續以鋸箭式的方式栽贓、抹黑,政客之惡,莫此為甚!

政府長期以來對礦區居民的居住權置之不理,而今黃國昌卻把政府的瀆職嫁禍於民,說賴副「逃稅二十年」,根本是本末倒置、倒果為因。這就好比當年你把一個小孩棄置在一個荒僻的礦村,任其自生自滅,沒想到這小孩竟存活下來了,有一天當他在礦村的一隅出現時,你卻厲聲地質問他:「你怎麼沒有身分證?你怎麼逃稅?」一樣,這公平嗎?誠如賴副所言,他母親都有繳房屋稅,「但後來的台北縣政府跟新北市政府為什麼沒有繼續開立房屋稅的稅單?」,這,才是追查的重點,不是嗎?黃國昌不去問責新北市政府,卻一逕地抹黑賴副逃稅,這是政客虐民!

筆者要問:那位站在巨幅的空照圖前咆哮的法學博士:你可曾實地走訪礦村,親至現場勘查比對?你可曾去訪問該地的鄰老故舊?你可曾細究一位堅強的母親如何在工寮中撐起一個家?賴副總統的先母賴童好女士是台灣女性堅毅的表徵,是台灣女性的驕傲,她的清白不容污衊,我們要再一次強調:賴副總統的老家是「既存建物」,不是「既存違建」!

< 資料來源:《芋傳媒》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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