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叫「文化衝擊」

王志安的不當言論,已經很多人譴責,該罵的也都罵了,但他依然堅持自己沒有任何問題。

懶得再去特別指控他什麼,沒有那個價值,也不想再助長大家的情緒,我只希望大家從這個事件回頭思考一件事:這個人雖然講著跟我們相近的語言,但價值觀跟我們到底相差多遠?朝著不同方向走了多遠?

1980年,台灣首度通過《殘障福利法》,這是維護身障者權益的開端。

1997年,隨著90年代民主化浪潮,全面展開針對各個弱勢族群的反污名化運動,因而法規用詞從「殘障」修改為「身心障礙」,修正為《身心障礙者保護法》。

到了2007年,「保護法」再度修正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從法律層面上轉變觀念:身心障礙者不是要被「保護」的對象,他們就如同你我一樣,政府的責任,應該是讓身障者可以自由平等的參與社會。

我曾經看過一個中國網友來台後的感想,他驚訝於台灣無障礙設施的普及度,以及在路上見到輪椅人士的比例,於是回頭反思:為何在中國街頭幾乎見不到這群人?難道是中國完全沒有身障人士嗎?顯然不可能,答案應該是整個社會的價值觀和環境友善程度差異,造成身障人士不願意出門。但見不到,不代表他們不存在,他們也是公民,是社會的一份子。

90年代到現在,30多年時間,台灣社會花了很多心思在那些過去被社會忽視的群體上,例如身心障礙、兒少、年長者等等。這些改變或許當下看很微小,但是30多年後的現在回頭來看,如今的台灣,已經越來越接近前輩理想中公義、平等、尊嚴的自由國度。

王志安,背景就不用多說,已經很多海外反共華人出來質疑過,前央視記者說這些話,可以一定程度反映出他那個群體的價值觀,永遠理直氣壯、永遠像個老爺,從不覺得自己有任何問題。這次風波,他恐怕自己也始料未及,開個玩笑嘛,台灣人為何這麼生氣?有一個詞可以形容,這就叫「文化衝擊」。

你也很生氣嗎?生氣就對了,代表我們跟他們真的不一樣。

 

< 資料來源:林俊憲facebook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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