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選皇帝」:不倫不類的說詞

【「民選皇帝」:不倫不類的說詞】

「民選皇帝」是一個說不通的概念。

既需民選,其權力基礎即與皇帝大相逕庭;若是皇帝,就不需要選民授予民主正當性,更不需要接受民選程序的檢驗。「民選皇帝」這個說法,是徹底的自相矛盾、不倫不類。以這種自相矛盾的說詞來稱呼現行憲制的總統職位,無非只是要混淆視聽而已。

總之,內閣制與總統制各有優劣,但以「反對民選皇帝」這種混淆視聽之詞作為提倡內閣制的論述基礎,顯然不可能打造出合乎法理、切乎實際的內閣制。更何況,想要通過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的修憲門檻,更非易事。

當然,假如說這番話的人自認可以當選總統,就絕不會提倡內閣制自廢武功,就好像他在市長任內也不曾覺得民選首長有哪裡不對,更沒有倡言由市議會議長治理市政。要是他真心覺得民選首長很邪惡、由議會掌握行政權才是王道的話,他早就有機會身體力行推動改變,但他沒有。

說穿了,這背後的權謀心術,就是自知總統選舉很可能無法獲勝,所以藉由「民選皇帝」這番說詞,預先醜化總統大選當選人的民主正當性,以便為日後透過國會杯葛行政權的操作鋪路。換言之,他不是真的想要內閣制,而是想要盡量弱化他拿不到的行政權,讓行政機關什麼事都作不成,創造出一種治理癱瘓的狀態。既然當不上駕駛,那就把方向盤弄壞,讓任何人都沒辦法好好開這臺車。正所謂「天下大亂,形勢大好」。

要是明年的國會選舉讓他的政黨躍為關鍵少數,這就是會上演的戲碼。假如臺灣在地緣戰略上有充分的安全餘裕,這種操作或許就只不過是虛擲四年的光陰,只是民主體制漫長試錯過程當中的一個小小插曲。

但以臺灣身處的險境而言,這種操作方式就跟在懸崖邊緣弄壞車子沒兩樣,很有可能會導致車毀人亡。

< 資料來源:一個律師的筆記本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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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陳怡凱

陳怡凱
陳怡凱律師,台大法律系、法律研究所畢業,現服務於元鴻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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