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止學術不倫

去年年底九合一選舉,各陣營爆發候選人的學術倫理問題,層出不窮,成為各方矚目的焦點,而這種學術倫理頻頻出軌的情形,實堪稱為「學術不倫」。

當然,由於時值選舉,焦點多集中於候選人洗學歷的行徑,不無政治鬥爭之嫌,未必是關心學術的正常發展。但問題是:只有學生會抄襲、或僅能歸咎指導教授的疏於把關嗎?不然。實則,真正追求知識的學者,不論對自己或學生,應該都同樣嚴格才是;況且,抄襲只是諸多學術不倫的樣態之一,其他如:造假、歪曲、隱匿……等問題,即連某些知名學者,亦不能免。

只是,何以學界淪喪至此?

原本,學術研究應該多元開放、自由競爭;然而,由於少數學閥的操弄,學術權力日益集中,終因缺乏監督而腐化。

由這群人所推動的期刊評比、核心期刊等,宛如學界的種姓制度;加上與國科會(科技部)研究計畫申請、教育部獎補助等措施互相連動,學術自由橫遭箝制。然而,學術期刊的良窳,本應基於口碑,而非人為操作;況學者從事研究,亦未必需要申請研究計畫方能進行。何以學界必須進行這種非屬必要、又與保障學術自由背道而馳的做法?除了便於其控制與寡占之外,別無他由!

甚至,當學者的研究成果遭到錯誤引述或不當評論、從而侵害其學術信用時,迄無救濟之道。過去,在威權統治時期,由於「出版法」第十五條規定:報紙或雜誌若遇當事人「要求更正或登載辯駁書者」時,有予以刊登的義務;是以當時的學術期刊,常見來函照登,亦頗有互相商榷、討論者。惟該法被視為惡法而廢止後,導致相關的保障反而不如當年,殊為諷刺之至。

於是,如今學界已變成在叢林法則下、弱肉強食的自然狀態。掌握權力的學閥,享有學術不倫的特權,從而反淘汰那些真正專注於研究的學者;而司法風紀的敗壞、論理的拙劣,既素為國人所熟知,顯然亦無可期待。

為了防止學術不倫的亂象頻生,茲建議:學界應該分散權力,並鼓勵吹哨者勇於揭露,亦應立法規範學術期刊的媒體近用權(the right of access to the media),才能避免腐化,挽救學術倫理,以此建立公平且自由的競爭環境,讓學術得以正常發展!

(作者是北社理事、輔仁大學歷史學系教授)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北社評論)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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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陳君愷

陳君愷
輔仁大學歷史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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