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一票的十個條件

前總統府資政彭明敏曾在《自由時報》發表短文,提出理想總統的十個條件,深值候選人省思自照。選舉未及百日,我們也期許候選人具體提出當選總統的十項政見,供選民檢視。

這理念源自於英國新工黨黨魁布雷爾(Tony Blair)於一九九七年大選時的宣告,他說:要挽回人民對政治的信心,政治人物必須只做出有限的、重要的、特定的承諾,並且實現它,這是我們和人民的契約;布雷爾因此提出十項承諾:一、教育投資;二、不增加所得稅;三、經濟成長與降低通膨;四、讓廿五萬失業青年再就業;五、醫療改革;六、打擊犯罪;七、健全年金與社區照顧;八、污染防治;九、政治資金公開化;十、建立英國與歐洲的合作關係。

這些承諾都附帶著具體的指標與財務規劃,而且老嫗能解、社會感同身受,例如全國五到七歲兒童的班級人數降到卅人以下、少年被告從逮捕到審理結束的等待時程減半等,每項政見同時說明經費預估、如何開源節流。布雷爾說:這些承諾具體、特定、真實,未來請用這些指標來審判我們,這是我們對人民信任的回報,因為英國值得更好。

過去殖民者曾經揶揄台灣人怕死、愛錢、易騙,長期以來,黑金、假政策支票充斥大小選舉;時至今日,網路時代讓理念與政見更有機會與傳統組織戰分庭抗禮,呼籲各總統候選人在拜廟、拔樁、想口號、搞創意之餘,也學習十八年前的布雷爾,不必包山包海,只要具體提出當選總統的十項政見,供選民檢視,這是國家領導人的格調與格局,也是台灣民主深化的契機。

(作者為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副教授)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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