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殘守舊的憲法如過期口罩

 

按理而言,先有國家,而後才制定頒布憲法,是而凡是創立或加入這個國家的人民,豈有不認同憲法之理;但憲法須與時俱進,豈可抱殘守缺,此猶如一片過時的口罩,不但無效,不能保命,有時還會悶死人。

美國憲法制頒於四輪馬車年代,現在已是太空梭、IT世代,如沒有透過解釋法理來適用,美國會有今天?這是任何一個習法者,進入公法世界的ABC;同理,中共的「人民」憲法,現在竟遍地「走資」豈不荒唐,如硬要削足適履,削棄讓中國榮景的「資本」,中國將回石器時代。

就此而言,民主臺灣已來到這個時代,李前總統增訂憲法的臨時條款,中共這個要消滅臺灣的政權,當然急得跳腳,更何況接續的阿扁總統道出了一邊一國的實話;而指罵台獨的是中共,臺灣沒有人會去說民主先生、阿扁總統台獨,但他兩人絕是過格的「務實政治工作者」。

當然,在臺灣有一群中共的同路人,老共怎麼說,它就牙牙學語,跟著指罵「台獨」;但如果台獨如此可怕,你老兄出來選「台獨總統」幹嘛,不是自我矛盾!聰明如柯痞,當然贊成「維持現狀」!「理性」識時務如柯痞,它當知被過時口罩悶死的滋味。

所以,政治工作者必須是個務實的工作者,解讀憲法豈可戴著有色眼鏡?此為何誤認民國36年前的憲法才是憲法,然後又跟已經被中共宣布死亡的「一中」連結,豈止是災難,是自尋死路,是沒有明天的政治工作者的窮途末路。

所以我認為「信賴」有理,當然「有琴(情)」相挺,希望臺灣人要更務實一點,不僅「尋找大兵」,還要「喚回英粉」,否則臺灣會沒有明天。

(作者是律師)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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