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的墮落:飢不擇食

 

高中時,我曾是小混混。長大後,我卻變成學者,被同學謔稱為「流氓教授」。對黑道人士,我原本就沒有刻板印象。接受學者的訓練後,我對黑道的了解更加深入。

黑道是多個學術領域的研究題目。法學研究把黑道定義為「私秩序」(private order),有別於「公秩序」(public order)。所謂的私秩序指的是「非屬國家權力」的糾紛仲裁機制。

在社會學的研究,黑道的歷史源遠流長,長期存在所有社會。從人類學的角度分析,在多數社會長期存在的組織,必然扮演重要的社會功能。

黑道的主要功能,就是透過私秩序彌補公秩序的不足。換言之,公權力執行越虛弱的領域,黑道勢力就越猖獗。

公權力虛弱有兩個原因:立法有缺陷或執法成本過高。

還是博士生時,我曾經讀過一篇論文,內容有關銀行的跨國運作。在某些國家,銀行只豢養兄弟,但不雇用律師。若有客戶借錢不還,銀行會請兄弟把客戶毒打一頓。對呆帳的催收,黑道暴力比法院訴訟更經濟,也更有效。

台灣已是一個民主法治國家,黑道的生存空間相對狹小。問題是,台灣曾經有過威權統治,尚有許多落後的法律,給予黑道生存的空間。

例如台灣還有所謂的「聖人」法規,禁止人民賭、娼、嫖。問題是,人民有賭、娼、嫖的需求。由於法律的禁止,相關行業只能走入地下。

合法生意會有糾紛;地下經濟的賭、娼、嫖行業也會有糾紛。合法生意的糾紛可透過訴訟解決。地下行業的糾紛不能上法院,只能央請黑道大哥解決。

除了賭、娼、嫖等生意,地產開發是另一個法治落伍的領域。台灣的建築相關行業,如砂石、預拌水泥、都市更新、法拍屋等,也都黑影重重。

公秩序不彰,私秩序就滋長。因為法治的落後,黑道才有生存空間。換言之,台灣的黑道就是包賭、包娼,或寄生地產開發的相關行業。

現在讓我請黃國昌出場:

黃國昌身為法律學者,理應從學術的角度剖析台灣的黑道生態,提出健全法規的政策建言,協助政府打擊黑道的生存空間。

上述的專業舞台應該在中研院或立法院。黃國昌曾經有過這兩個舞台,但因個性缺陷未能演好正當的專業角色。

失去專業舞台的黃國昌不甘寂寞,竟然接受館長提供的「暗黑」舞台。在貼文下方的照片裡,白淨斯文的黃國昌與館長同座,背後是一群全身刺青的兄弟們。

這就是黃國昌的墮落:飢不擇食!

< 資料來源:翁達瑞Facebook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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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翁達瑞

翁達瑞
曾任教多所美國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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