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黑錢流出流入 中國都居冠

「國家洗錢及資恐風險評估報告」公布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我國第一部「國家洗錢及資恐風險評估報告」昨出爐,點出黑錢流向中國居冠。法務部長邱太三指出,台灣深受洗錢「非常高度威脅」的犯罪共有八大類型,包括毒品販運、詐欺、組織犯罪、貪污、走私、證券犯罪、第三方洗錢、稅務犯罪等;「高度威脅」的犯罪則為智慧財產權犯罪。行政院長賴清德說,這是台灣在洗錢防制的九個弱點。

  • 國家洗錢及資恐風險評估報告昨日公布,行政院長賴清德出席發表會。(記者黃耀徵攝)

    國家洗錢及資恐風險評估報告昨日公布,行政院長賴清德出席發表會。(記者黃耀徵攝)

毒品販運等九類犯罪

每年平均所得約千億

面對今年十一月的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第三輪相互評鑑,政府由卅七個公部門機關部會、卅一個私部門公會及機構,完成首部國家洗錢及資恐風險評估報告。賴清德、邱太三與金管會主委顧立雄等都出席報告發表會。

這份報告點出黑錢流向中國居冠。在非常高度與高度威脅的犯罪中,犯罪所得流出前五大的國家或地區分別為中國大陸、香港、澳門、馬來西亞以及同樣並列第五大的菲律賓、印尼及越南;犯罪所得流入前五大的國家或地區則分別為中國大陸、香港、澳門、越南及菲律賓。

邱太三說,在較易被利用於洗錢、資恐的行業或部門,包括非常高弱點的本國銀行及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高度弱點則包括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外國銀行在台分行、證券商、郵政機構、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銀樓業、律師、會計師、不動產經紀業、農業金融機構、人壽保險公司、證券投信業等。

根據評估報告,在毒品販運項目,依據每年查獲各級毒品數量大盤市價與查扣金額估算,每年約一百八十億元;而詐欺類型估算每年平均約三百五十億元流出;組織犯罪所得估算每年平均約百億元;貪污犯罪近三年平均每年四億元;走私依海關私菸估計,每年所得十億元;證券犯罪各類型合計每年約一六六億元;第三方洗錢每年約一五○億元;稅務犯罪逃漏稅額約五十七億元;智慧財產權犯罪近年平均約七億元。九類犯罪所得約千億元。

賴清德表示,台灣在一九九七年就以創始會員國身分加入APG,也是亞太第一個通過洗錢防制法的國家,台灣一直遵循各項規範,參與國際性洗錢防制活動,二○○七年台灣評鑑獲好成績,但到了二○一一年卻被降級,政府檢視後,發現確實有不足,因此從前行政院長林全到他任內,提出多項具體作法,包括成立洗防辦、修改「洗錢防制法」、修正「資恐防制法」,一直到端出國家報告書。

賴揆指出,報告書找出毒品販運、詐欺、組織犯罪、貪污、走私、證券犯罪、第三方洗錢、稅務犯罪、智慧財產權等九個目前台灣在洗錢防制的弱點,也是政府積極打擊的犯罪作為,他期盼十一月的APG評鑑,台灣能一舉過關。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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