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滲透法》立法的實質意義

 

台灣立法院在2019年的最後一天終於通過《反滲透法》的立法。在這一立法的表決過程,國民黨的立委全數退出,而由民進黨主導表決通過。換言之,連國民黨也不敢公然投反對票。此乃顯示這一立法的重要性。我們如果說《反滲透法》是台灣國家安全的保障法,似不為過。

我們若從《反滲透法》12個條文的內容來看,它雖提出了違反《反滲透法》者的若干罰則,其實它最實質的意義,乃在提高民眾對境外敵對勢力對台灣滲透的心防。而所謂的境外敵對勢力,是指與我國交戰或武力對峙之國家、政治實體或團體。主張採取非和平手段危害我國主權之國家、政治實體或團體,亦同。從這個境外敵對勢力的定義,目前台灣的境外敵對勢力是誰,相信絕大部分民眾已了然於心,不言自明矣。

此外,《反滲透法》對滲透來源也作出定義,其重點乃指境外敵對勢力的組織、機構、團體或其派遣之人。任何人不得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捐贈政治獻金,或捐贈經費供從事公民投票、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進行遊說法第二條所定之遊說行為等之相關活動。

看到《反滲透法》前述所揭示的重要內容,相信一些正在從事滲透活動的人士,因為心裏有鬼,絕對是惶惶不安。就像前些日子在台灣成立的媒體《大師鏈》,在《反滲透法》通過的第一時間立刻宣布退出台灣,真的引發人們無限的遐想。有人說《反滲透法》是個照妖鏡,它的通過會讓魔鬼現形,誠非虛言。

此外,目前和境外敵對勢力因雙方交流,而有所接觸,對於是否被滲透利用而有所疑慮者,大可跟有關機關報告說明,以解心中之惑。因《反滲透法》規定:犯本法之罪自首或於偵查或審判中自白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自首並因而防止國家安全或利益受到重大危害情事者,免除其刑。這是《反滲透法》提供民眾自行解惑,或者自救的途徑。換言之,對守法的民眾也是一種保障。

至於看到《反滲透法》後,心中毫無罣礙的絕大多數民眾,這個立法剛好在提醒他們境外敵對勢力的存在,滲透來源的類型,以及可能出現的滲透手法。這樣的認知一方面可以避免本身觸法,另方面也可注意是否有人正在觸法。民眾有了這種心防的建立,應該才是《反滲透法》立法最重要的目的。

雖然有人擔心《反滲透法》會讓人在從事兩岸交流時很容易觸法而受罰,這種顧慮純屬多餘。雖然台灣人所面對敵對勢力的滲透來源可能無所不在,但只要不接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資助,或捐贈政治獻金,即無觸法之虞。何況若被舉發觸犯《反滲透法》,其審理單位為司法機關。接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資助,或捐贈政治獻金,皆屬「行為」犯,對行為犯之認事用法,司法機關皆需有十足的證據作依據,要真正定罪,也著實需要大費周章。

總之,《反滲透法》能順利立法,對台灣的國家安全的確是好事。此項立法最實質的意義,是對有意和境外敵對勢力勾結的政黨、團體或個人,應該具有嚇阻作用。而對於一般民眾,也會因《反滲透法》的存在,提高對境外敵對勢力滲透台灣的危機意識,從而加強反滲透的心防,以鞏固台灣的國家安全。

< 資料來源:鯨魚網站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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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華國

何華國
台灣嘉義人,曾任中小學教師,歷任大學特殊教育學教授、系主任、學務長、圖書館館長、人文學院院長。曾留學美國,並曾在澳大利亞訪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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