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什麼只標售給財團建商?市地重劃部分土地應興建社會住宅

台中市標售市地重劃抵費地,引起內政部長林右昌、台中市長盧秀燕互槓。起因於台中市以高於市價兩成標售123筆土地,金額逾200億元,林右昌建議暫緩標售,以成本價讓售中央,做為興建社會住宅用地;盧秀燕認為前瞻計畫、營養午餐、老人健保補助等經費不足才需賣地,除非中央直接給一千億元,並稱林右昌擔任基隆市長也有賣地,林右昌說只是賣「面積極小的畸零地」,戰爭一發不可收拾。

台中市標售市地重劃抵費地,引起內政部長林右昌(右)、台中市長盧秀燕(左)互槓。(資料照)

 

台灣早在日治時期就有市地重劃,是執行都市計畫常見地政手段,都市發展利器,可提供公共設施及建築用地,消除舊市區窳陋情形,有存在必要。但如雙面刃,將帶動周邊房價上漲,令人望屋興嘆。基於公共利益立場,筆者贊成林右昌建議,保留部分抵費地,做為地方或中央儲備社宅用地,其餘則尊重市場機制,辦理標售,將售地收入用來填補重劃工程費用,並做為後續新興重劃區開發基金。

法規面上,依「市地重劃實施辦法」規定,重劃土地所有權人共同負擔公共設施包含道路、溝渠、兒童遊樂場、鄰里公園、廣場、綠地、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停車場、零售市場等十項用地。近年房價高漲,國人痛苦指數飆高,或許中央主管機關可思考修改法規,將只租不售的社宅,納入重劃公共設施之一,減輕社宅用地不足問題。

另一方面,業界普遍認為,市地重劃應用到都市更新,為先進國家所重視,未來隨著環境生態保育潮流,都市素地開發範圍勢將減縮,建築用地取得更加困難。惟經統計,全台被劃為「公共設施保留地」共有2.5萬公頃,政府財政困難下,無法編列預算徵收,等同是無限期占用人民土地,民怨迭起。在素地難以取得下,人口密集老舊社區又無法整合重建,中央及地方政府應加速解編公共設施保留地,以市地重劃整體開發,增加住宅供給量,以量制價,減輕房價不斷攀升壓力。

(服務業)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開講〉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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