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觀念欠教育的藍委們

立法院本會期預定二十日開議,國民黨團卻提案要求十七日召開「臨時會」,邀請行政院長陳建仁進行食安專案報告;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則表示,一開始就主張十六日開議,嘲諷國民黨當初隨民進黨起舞,現在才面臨複雜程序。

依憲法規定意旨,立院每年兩次會期,分別為二月至五月底及九月至十二月底,必要時,得延長之。會期以外,因總統咨請或立委四分之一以上請求得召開「臨時會」。國民黨團提案在會期內召開臨時會,顯然不合憲法規範,實在丟人現眼,法治教育有待加強。

 

殊不知,立法院臨時會除了須在會期外召開,更重要的是,必須符合「急迫性、必要性、正當性及實質效益性」等要件。以本件為例,完全不符合這些要件,國民黨無非想藉邀請陳建仁報告台糖瘦肉精事件,來凸顯「國會最大黨」的威力,一方面也給準總統賴清德及新政府下馬威,但這樣的政治操作,只會自取其辱。

未來國會運作,國民黨必定會無所不用其極「奧步盡展」,又因藍營內部可能出現院長韓國瑜派及總召傅崐萁派等不同意見,加上民眾黨黃國昌的強勢作風,在野黨不斷上演興風作浪的爛戲碼,似乎很難避免。身為執政的民進黨,肩負政策成敗的重責大任,有必要多面向沙盤推演,見招拆招,化解爭端,別讓立法院成為藍白政治秀的舞台。

(作者是台北市民)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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