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土地與居住正義

 

近來,三位總統候選人及某些政客的爭議房地產,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更掀起土地與居住正義的論戰。

土地正義方面:土地地目共有建、雜、田、旱、牧、道等廿一種之多,不同地目有不同之使用限制。像黃國昌、顏寬恒、馬文君等人家族,長期占用國有地蓋私家宅第,或將位於保護區的土地違規設置收費停車場;像韓國瑜、顏寬恒、馬文君等人家族,可以誇張的賤價租得國有地或台糖土地……這種不具普遍性(他/她行,你我不行)的行為背後,就是特權!就是違反土地正義!

喊「守護農地」的柯文哲,在法規鬆綁「沒有農民身分也可買農地」後買竹市農地,應為農地的柏油路面上面種滿遊覽車(之前是種滿轎車),不僅農地未農用,也違反除非繼承否則不能蓋農舍的規定,在刨除瀝青時,還挖出鋼筋、水泥塊等建築棄物及營建土方,如此「守護農地」,事後還推得一乾二淨,有夠諷刺!

違建方面:違建可粗分成「即報即拆違建(如有公共安全危害的違建及新違建等)」、「既存違建/舊有違建」及「免拆違建(如鐵窗、女兒牆等)」三大類。

賴清德祖父一九五八年起居住的萬里礦工工寮,年久失修後整建,地皮在賴家名下,未佔用國有地;新北市政府都已認定為既存違建,沒有涉及公共安全,也未嚴重影響環境衛生或治安,依規定只要拍照列管即可。

事實上,類似賴家這種在自家私人土地上,原始建物可追溯超過五、六十年的「既成違建/舊有違建」,全台少說有六、七十萬戶!從普遍性與時代背景(不要從舊黨國思想)看,這六、七十萬戶與建築在公有土地上、同樣無建照與使用執照的眷村,同樣有資格被稱為「歷史共業」!只敢指控礦工工寮是違建,卻無視眷村是更大違建的人,有何資格講居住正義?

倒是侯友宜的大群館九十九間套房,高掛九十九個門牌(更名文化凱旋苑後增為一○三間套房),免房屋稅法律漏洞鑽好鑽滿;口喊挺「居住正義」,五年間卻將學生的租金漲好漲滿,吃相之難看,遭譏為「剝皮寮」,剛好而已!

(作者為新竹教育大學退休副教授)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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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張國財

張國財
新竹教育大學退休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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