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政宏更提到,經過資策會查清,高虹安在美國攻讀學位時,前面3個學期都沒有事先報備,事後也沒有說明。僅第4個學期有申請短期進修,經詢問過高虹安當時的主管,「大家都是從這個時候(第4學期)才開始知道她要留學的」;他強調,在慢慢把事情釐清清楚後,該做的法律上的主張,都會按照規定去辦理。
當初的執行長等主管應該要出來說明清楚吧?
1. 為什麼派高虹安駐美?
2. 駐美的工作內容和成果?
3. 高發表的論文為什麼沒有掛資策會?
4. 高的直屬長官有沒有私相授受或圖利的問題?
5. 前三個學期沒有事先報備念書,但有領薪水,第四個學期才開始知道她要留學,但用短期進修的名義,這樣還可以繼續駐美、領錢、念博士,完全沒有問題?
6. 念完博士之後,立刻可以離開資策會轉換跑道,什麼義務都沒有?
好像柯文哲說的乳酪理論,一路過關斬將,毫無困難!
這不是「資策會」,這是「爸爸」吧?比「爸爸」還好,錢來自納稅人,什麼追殺?沒聽過這種「女兒」會怕「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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