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

前特偵組檢察總長黃世銘因違法向前總統馬英九報告「關說案」偵察中的偵辦內容與竊聽得來的通聯記錄等機密事項,黃馬先後吃上官司,結果卻大不相同:黃世銘已被依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及洩密罪被法院判刑1年3個月定讞,馬英九卻獲台北地院判決無罪。 

這種結果顯示的是:銷贓的有罪,收贓的沒事。 

台北地方法院解釋馬無罪的理由,是因為那通「關鍵88秒」電話通聯記錄無法證明是馬指示黃進一步提供秘密,黃犯罪不等於馬教唆黃犯罪,無法排除黃是自行犯罪,非受馬的指示而犯罪,所以馬無罪。囉嗦了半天就是說,你收贓的時候只要不是你叫他來賣的就沒有關係,儘管放心買。 

台北地院又說,黃世銘二度向馬英九報告的時候,馬英九已經知道秘密,所以這第二次洩密就不算洩密。這就是說,第二次購買贓物的時候,贓物就不算是贓物,因為你已經知道那是贓物,... 唉呀呀呀,真叫人糊塗了第一次不是教唆,第二次不是機密,中華民國的法官真令人嘆為觀止。 (判決全文請參考【自由時報】)

 

對於台北地院這個判決,告訴人柯建銘說,法官用枝微末節小事替馬英九解套,忽略馬英九違憲、違法的事實,這種判決是「見樹不見林」的判決,讓人無法信服。 

柯建銘控告馬英九的罪名是指他「教唆」洩密,因為法庭無法認定馬英九有「教唆」的行為,所以認為他無罪。至於馬英九實際傾聽黃世銘的違法報告所涉及的刑責,因為那不是柯建銘控告的罪名,法庭自然就不管了。 

好比說有人到醫院求醫,說自己得了「肺炎」。醫院診斷以後發現,病人患的是「肺癌」,不是「肺炎」。醫院就對病人說,回去吧,你沒有肺炎。病人死後家人向醫院抗議,醫院說:「是你們自己說是肺炎的嘛,你們又沒說是肺癌,我們怎能擅自醫治?」這種恐龍醫院還能要嗎?

 

除了柯建銘喊著「大悲無淚」,誓言「上訴到底」,馬英九這樁教唆洩密罪行也已經被另案起訴,台北地院 4月14日又要開庭了。這回可是由台北地檢署偵結起訴的。據北檢指出,總統為憲法上之機關,負有對憲法忠誠的義務,其職權之行使不能無限上綱,馬總統不能因與王金平理念差異,即逾越司法與政治應有分際,隨意製造違法的藉口。 

北檢的起訴重點不在「教唆」,而著重在總統的職權與義務;證物也不在那88秒的通聯記錄,而在「關說案」的相關人,包括黃世銘與馬英九秘書林有振兩人,在北檢留下的證詞。換句話說,管你他馬的有「教唆」還是沒「教唆」,你聽了黃世銘的洩密報告你就犯罪,你還想賴嗎? 

至於馬英九另外牽涉的至少還有六個大案在等著他,我們等以後再談罷。 【蘋果日報】 

馬英九,寇老跟你打賭,你他馬的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咱們走著瞧。 

END
< 資料來源:外獨會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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