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覺得奇怪?藍白在立院說要擴充國會調查權,國民黨說要成立「國會特偵組」,讓立委們可以抓貪官污吏,說得很大聲,說自己要代表民意監督。結果台北市顯然出現大弊案,都有廠商與議員被收押了,市府歷年各單位涉及該廠商的合約數量及金額也都曝光,所有市民都想知道怎麼回事。但國民黨在台北市議會,不僅不監督,還用動員不開會的方式,讓蔣萬安市長可以不用就此事專案報告。國民黨,你到底在怕什麼?全黨護一人,說好的民意監督呢?
國民黨,不是說人民最大,民意代表是代表人民監督行政權?怎麼你們國民黨過半的台北市議會不但不監督行政權,還技術性協助行政權逃避議會監督?不是說要成立國會特偵組肅貪?建議台北市議會作為示範區,儘速通過北市議會職權行使法,增設議會特偵組、擴充議會調查權,市長及相關局處官員都是調查的對象,前市長當然也可以找來聽證,說謊或拒絕專案報告、拒絕提供資料或拒絕證言都是藐視議會,至少關三年。
國會如果可以這樣搞,議會當然也能這麼辦,就讓台北市議會示範給立法院看,如果成效很讚,立法院也就沒有反對的理由。快,大家都等著看國民黨表演,不敢就是雙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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