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國民黨要打臉馬英九?

 

關於國會能否質詢總統,素有明確憲法依據可循,原本都已經是蓋棺論定,幾乎沒有討論空間與必要的議題,而且其實早在馬英九執政的時代,就已經有馬英九親自公布的答案了,沒想到現在總統選輸卻僥倖贏得國會多數的國民黨為了翻桌重來,竟然不惜打臉自家前主席。

時間回到2000年,失去總統選舉權的國大代表們厭倦了認為選舉已不敷成本,欲將國大改為任務型比例代表制。於是,各政黨開始協商國民大會的權力該如何分配處理,除將司法、考試、監察人事同意權改由立法院行使外,亦將一年一次總統國情報告的聽取權力轉移給立法委員們。當時,國、民兩黨對於權力移轉凝聚了七點共識,共同提出修憲案,並是在幾乎全數支持下通過修正案。 其中,關於總統國情報告的部分,白紙黑字清清楚楚:「移轉至立法院的職權:『聽取國情報告』」,並停止「檢討國是、提供建言」。換言之,當時兩黨共識都是認為立委能聽取總統報告,但不能提出「國是建言」,因為這是總統應否受立法院監督的問題。

事實上,八年後立法院討論呂學樟等人所提出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時,國民黨籍的前立院秘書長林錫山也確認了同樣的概念:「總統不受立法院監督」,即便總統要綜合答覆,也需要確認是否違反憲政精神。也因此,2008年國民黨單獨過半的立法院,最終將法規修正為「立法委員得就報告不明瞭處,提出問題」,且「經總統同意時,得綜合再做補充報告」。當時立法理由甚至特別註明「為兼顧憲政精神,引入總統自行同意之設計」,還說這並非「憲法義務」只是希望「達到間接溝通的效果」。

今日的國民黨不僅對各國國情報告的正常情境視而不見,避談當年自己挾多數席次而通過的修法版本與立法理由,更忘了馬英九前總統當年堅決反對的立場。(資料照)

 

 

2012年時,朝野為了馬英九是否到立法院做國情報告,有了更進一步的討論。當時馬英九的發言人說,根據憲法規定與精神,總統「一問一答」的備詢形式,形同總統對立法院負責,將會混淆總統與行政院長間角色分際及權責分工,因此堅決反對。 其實,不論是總統制的美國或雙首長制的法國,都只是邀請元首赴國會進行報告,而沒有接受國會議員質詢的情況。相較之下,台灣在國民大會時期,李登輝前總統還更進一步,針對國大代表的「國是建言」予以綜合答覆,已較各國更具回應民意的精神。

然而,今日的國民黨不僅對各國國情報告的正常情境視而不見,避談當年自己挾多數席次而通過的修法版本與立法理由,更忘了馬英九前總統當年堅決反對的立場,最終,為了找到機會能羞辱民選總統,不惜重重地打了馬英九一巴掌。

(政治工作者)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開講〉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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