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與核電廠 日本反思延役議題

 

日前日本茨城縣發生規模五.三地震,震度不算太大,然而日媒十分關心在震源附近的東海第二核電站的安全。該核電廠僅一個反應爐,且從三一一後就沒再運作了。

東海第二核電站建於一九七八年,與我國核一廠同年服役,該廠跟核一廠還有高度類似處,它是日本首都圈唯一的一座核電廠。在二○一八年中旬,該廠被日本原子能規制軌原會批准重新啟用,巧合的是,重啟時間剛好也是啟用四十週年,延役申請提交出去,在同年底的期限內就取得了延役廿年的許可。

日本東海第二核電站。(路透)

 

然而重啟跟延役計畫並不順利,由於半徑卅公里內有九十六萬居民,是日本所有核電廠之最,因此該廠有項特別規定,也就是除了所在地茨城縣東海村,還需經周遭五個都市同意才能重啟,該廠必須要強化廠區安全以取得支持,然而近兩年半後,該廠仍因無法確保安全,不僅未能取得居民信任順利延役,法院也判決不允許該核電廠重啟運作。

有這麼多跟核一廠類似之處,該廠至今未能重啟及延役,足見一個接近高度人口稠密區域,且有地震風險的核電廠,本身營運對於周遭居民有多大的心理壓力。而北台灣的三座核電廠距首都中心圈,同樣也有地震風險,倘若真要重啟,比照日本對於該廠的特別規定,徵求周遭居民的同意才能進行延役應不為過。

值得注意的是,經歷年初能登半島地震後,原本有意重啟核電的日本政府面臨民意反彈。日前每日新聞民調,反對核電重啟的民意由四五%領先支持的卅六%,一反過去兩年支持重啟的民意。有了日本實際執行重啟跟延役的先例參考,及發生地震後的民意反應,值得國內支持核電延役甚至於提高核電使用的人士深思。

(作者為研究專員)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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