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惡質造假 令人不齒

黃國昌惡質造假 令人不齒

黃國昌昨出示特定年度的航照圖,抹黑賴清德萬里老家是全新建物。但航照會因角度、氣候等問題,略有誤差。實際上,那4戶自始至終就是4戶,60餘年來都沒改變。但這是礦業地上建物,未獲國家承認,當然無法登記;除非政府變更地目,否則想改良也沒申請管道。

賴清德老家這排基本上有4戶,分別是84號、85號、88號、89號。用不同年代航照圖來對比,有些年份看起來確實像3戶,但大部分看得出來是4戶;因為免費的航照解析度有限,還會受到角度、氣候、儀器等問題,而卻有出入。

但根據新北市政府的門牌資料,這4戶均在1971年以前就擁有門牌,均非2003年之後的新建物。也就是那4戶自始至終就是4戶,60餘年來都沒改變。

而這類在礦業用地上的既有建物,不叫做既存違建。既存違建大多指的是丙種建築用地,俗稱老丙建,例如黃國昌老家。

因為礦區在採礦時期依礦業用地規範,其建物均屬礦業設施。台灣在1980年後、2000年前陸續廢止礦業計畫,卻沒相關法律可以規範已不從事礦業的礦業用地。也就是說,這些建物自此成為政府不承認的存在,不存在的房屋就當然沒有房屋稅。不存在的房屋,也當然沒有建照。不存在的房屋,是要如何申報?

儘管礦業用地上的建物均在「區域計畫法」實施前存在,能夠依法申請合法房屋證明。但負責的地方政府卻沒積極處理,讓這種政府不承認的狀態延續至今。

因為這些既存建物不受到政府、法規的承認,儘管想合法修繕、改建,自然也是申請無門。但難道要因為這樣就不准人家修繕、改建?那房子壞了、塌了,住戶怎麼辦?

賴清德就是在不堪使用下改建,改建結果只不過是堪住而已,有因此變身為豪宅、城堡嗎?

新北市佔有台灣近半的礦區,目前礦業地上建物,全部共占地32公頃。等於新北就占掉4萬坪,若以每戶占地40坪就是1千戶,若占地20坪就是2千戶。

台北縣長邵恩新任內(1973-1981)曾辦理過1次變更地目,金瓜石、九份那區大概就是在那時變更為丙種建地。因為邵恩新小學畢業後曾去礦坑當過雜工,知道礦區的處境。

現在面對這種普遍性的問題,新北市政府要是負責任的話,就該設法與中央討論如何修正相關法規,引導這些人合法化。怎麼會是政治操作,置其他數千戶市民權益於不顧?

 

 

 

 

< 資料來源:曾韋禎facebook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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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曾韋禎

曾韋禎
嘉義出生,曾任自由時報記者、臺北大學統計系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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