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已經拍板每人發六千。
所以名目想好了沒?當然不可能是「還稅於民」,因為今年如果短徵(就是稅收不及預算),是要對百姓「加徵」嗎?還有「還稅」不用顧及平等原則嗎?沒在繳稅的也在退稅?「還稅於民」始終就是個法理上站不住腳的名詞。
「全民共享」又是個什麼東西?錢要花在刀口上。有錢人家在乎你給的六千元?如我記憶不錯,吳怡農先是建議部分還債,部分振興經濟。這六千元能振興經濟?只會藏富於民啦。
當然,吳怡農也面臨這波強大壓力,前兩天說他贊成發現金「補助」。注意,他說的是「補助」,就是這1800億不拿來建設,也應該補在需要的人身上。
現在不是還債,不是建設(反對黨還發明新詞,超徵花在建設叫做「胡亂建設」),也不是紓困。
總之,就是過年大家拿紅包發大財的概念。台灣發大財,發得出紅包,那我真不懂你們還在鬼叫「民進黨下台」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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