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研協會長:要奪回什麼自治?

台大日前舉行臨時校務會議討論管中閔案卻毫無結論,在會場上人數較少的學生最後透過議事手段退席抗議,使會議因額數問題流會;研協會長認為,原來這不是一個「共治」的校園,而是一個「人治的校園」。資料照片

王昱鈞/台大研究生協會會長、台大城鄉所研究生、校務會議代表
 
對於一個大學校園來說「大學自主」、「大學自治」究竟是什麼意思?作為一個非法律系的學生,我不能從法律上的條文給出專業的定義。但是我的學科是個重視「參與」的學科,參與社會、參與社區、參與民主然後「參與大學自治」,作為一個8年級的研究生,出生在一個民主自由的社會之中,愚以為民主、自由的意義與運作邏輯是個國民們習以為常、重要的實踐精神與實踐方向。

回到「參與」在自由且民主為前提的國家社會前提下,應該要是努力賦予權力給各個角色,包括話語權、選擇權……讓各個相關的社會角色能更平權的互相溝通、決定彼此攜手前進的未來,曾經那些前輩們爭取的「大學自主」、「大學自治」帶著這樣的夢想。一個學校的學生去支持、去議論、去批評、去要求未來學校的領導者,不正是一個校園展現自治的絕佳機會嗎?而我們看到的是,任何提出質疑、提出疑問的學生們,被抹去發言的聲音、抹去不同面向的觀點……被迫塗上兩種顏色,被恐嚇點名指責成「危害校園自治之人」,難道這就是很多大人們所說的「校園自治」。

撇開現在對於管教授的各種指控、各種說法,就回到大家都愛談的「大學自治」,管教授想奪回的「大學自治」。我想從一個明明可以表現出台大「校園自治」卻演的荒腔走板的場合,來看看台灣大學中的各種角色究竟是怎麼樣參與這個「大學自治」。當管教授產生各種爭議之後,不只管教授從不說明清楚爭議,台大校務管理的相關單位,則是各種閃躲各種不成案。當時還是潘部長的教育部無法做出決定,並等待台大校務會議結果。首先在2月時學生連署提案臨時校務會議,就受到程序委員會的各種刁難,幾經阻礙包括當時還是學代會議長的前議長王羿方的簽名不被認可、提案被移動等等,終於在3月24日早上招開臨時校務會議、下午正式校務會議。

在校務會議上,行政團隊任意決定發言時間,讓支持方洋洋灑灑講了20多分鐘,輪到提案人發言時卻匆匆帶過,甚至不給予發言。對於議事規則隨意控制,對於程序問題忽略不理。對於國高中公民課一直以來被教育民主法治、議事規則的我們,無疑演繹了一場什麼叫我是選手又是裁判耍賴賴皮的花式壓迫。最後,4個學生提案被荒謬的統統擱置。到了下午,又一個回馬槍似的包裹提案希望強迫過關,學生們只能運用曾經學習過的議事規則被動的反擊。既然校務會議上我們的「大學自治」就是擱置,當教育部幫我們做出決定,遴選委員會發言人又突然發布了一個我們學生遴選委員代表林彥廷會長都表示不知情的言論。我們這才發現,原來這不是一個「共治」的校園,而是一個「人治的校園」。

 「大學自治」不是一個說詞,它代表一個學校能夠形成一個能夠讓每個參與者與相關者相互溝通,對自己作出的決定可以負責,有可供考驗討論的運作規則。「大學自治」不應該成為一小群人壟斷校園權力與分配的堡壘,不應該成為忽略校園聲音鼓吹族群主義的遮羞布。當校園圍牆內的學生討論自己的領導人都會被批成「紅衛兵」,被硬掛上又藍又綠的外衣,疑問不被解答,需求不被承認……我們還要奪回什麼自治?

<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論壇〉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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