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文林苑和永春都更案的省思

 

北市永春社區都更案延宕多年,3名不同意戶針對市府核定的變更案,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日前駁回北市府上訴,全案定讞。圖/民報資料照
北市永春社區都更案延宕多年,3名不同意戶針對市府核定的變更案,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日前駁回北市府上訴,全案定讞。圖/民報資料照

 

「到底要保障多數還是少數?」這是永春都更案,被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北市政府敗訴撤照停工後,北市副市長林欽榮的慨嘆,但這慨嘆挽不回永春都更在等待16年後的繼續等待,更無法使雙北地區許多亟待都更的建物,脫離「一人卡百人」的「都更夢魘」,一戶權價4千多萬元的釘子戶,可以獅子大開口要價12億9千萬元,一些「同情弱勢」滿腔熱血支援類似文林宛案「護衛家園」的社運團體或個人,結果呢?只有「一夫」顯雄威,他人皆閃避,這就是我們積極追求的「居住正義」嗎?

永春都更案是目前台灣拖得最久也是最「離譜」的都更案,發動期比文林苑還早,雖然沒有文林苑的「轟轟烈烈」,不也是1%綁住99%的極端都更例,但在文林苑案,行政和司法機關至少還站在「依法行事」的立場去推動,雖遇到了台灣都更案有史以來最激烈的抗爭,最後在案主王家主動的和解而順利解決,如今文林苑也早已完工入住,回首當初,強硬要求王家「幹到底」的某些社運激進團體人士,如今不知如何做想?

文林苑已順利完工入住,事實證明是「三方皆贏」的局面,但卻有倒楣的第四方受到嚴重傷害,那就是台灣其他的「都更案」,並沒有因為文林苑案的教訓而變得比較理性考量,反而是學到了「一夫當關,莫夫莫敵」釘子戶的威風,就像此次永春案只是冰山的一角,其實還有更多看不見沈潛在闇黑中的都更案,因而半途卡住,行不得也。

換句話說,台灣的都更案凸顯我們並不是一個成熟的法治國家,而是「敢的拿去吃」的利益叢林,像永春案,一戶權變價4千多萬的房子,可以開價12億9千萬,比天方夜譚並不遜色,然而更可以嗆聲「都更條例」和「都更委員會」都應該廢掉,質疑「自己的房子價值老百姓自己卻不能決定?」是的,如果非關公共利益或妨礙,台灣並非共產國家,當然不能要求1%的人遷就99%的人,但當公共利益需成就時,局面就要倒轉過來,否則也就沒有什麼正義公理,只有私利獨大而已,誠如古諺「拔一毛而利天下,不為也」,人性的自私自利假藉「正義」之名而得以發揮到極致,未嘗不是理性民主社會的悲哀。

文林苑已往矣!然後遺症如投石入池,漣漪不斷擴大,伊於湖底?這豈是當年流汗和警察對峙推拉,還認真幫忙籌借4千多萬元丶準備抗告訴訟的社運團體人士所能預料?新政府所準備推動的「危險老舊建築更新」政策,也因而打折再打折,當都更成為「泥淖」的代名詞,不但三輸丶四輸⋯⋯到N輸,唯一贏的就是釘子戶和少數「為反對而反對」者的「奇蒙子」而已。

有人說:民主的代價就是低效率,此話只有一部分有理,但另大部分則是由於政府的「無能」或做為國家主人的人民「鄉愿」而來。像文林苑,極少數非理性的反對聲音,在媒體上被無限的膨脹放大,絕大多數同意戶變成不能發言的「沈默羔羊」,誰發言誰就成了建商的「打手」,像永春案,已搬遷出去16年等不及回家就離世的人,到底能怪誰呢?法律丶政府丶官僚丶釘子戶丶還是怪自己太笨丶運氣太差?

從文林苑到永春案,看不見有良性正向的改善發展,反而更畸形誇張,4千多萬能開價12億9千萬,1%能釘死99%,種種不可思議的事卻真真實實的發生了,不要以為這只是永春案一個個案而已,全國有千千萬萬個案子在「看風向」。「風行而草偃」,政府不積極用心解決永春案,就如不積極有效因應日前因放颱風假而引起長榮空服員的「變相罷工」,這樣的政府是會給人民看破手腳的,千萬莫輕忽。

< 資料來源:《民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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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伯仁

王伯仁
資深退休記者。主跑省議會及省政新聞20餘年,著有「看千帆過盡~一位省政記者的憶往」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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