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補那補 財政缺口難補

 

退休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一直以來,被質疑欠缺補助法源依據,人事長施能傑十月三十一日表示,已向行政院長林全提出通盤檢討案,初步方向將於明年九月起實施,並納入排富條款,也就是屬軍公教弱勢者,仍可接受補助。

有關退休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之發給,並無明確法律位階之依據,究其發給之由來,是因早期軍公教待遇甚低,於民國四十年代提供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及獎學金,以為安定軍公教人員及眷屬生活,其後並將補助對象推廣至退休人員。

然而對於退休之軍公教人員提供相同補助,補助之基礎似乎欠缺正當合理性,理由有三,其一,軍公教依法令退休,已領有退休金,倘若再給予子女教育補助,與在職人員並無差異,不僅顯失公平,似乎更有鼓勵退休之用意;其二,目前退休人員之退休金甚高,甚至高於現職人員,退撫制度已經失衡,於此情形下,再給予子女教育補助,已然失去「補助」之效果,徒使社會衝突再惡化;其三,倘念及子女尚小,須顧及家庭支出及經濟來源,進而需要請領子女教育補助,就更不應該退休,家庭義務未盡,又談何退休。

(作者為公務員)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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