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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區劃定,冰冷的數字外,多一點溫度與彈性

災區劃定,冰冷的數字外,多一點溫度與彈性

卡努颱風已遠離,引發的豪大雨卻帶來不少的災害,相關救災工作已紛紛就位,接下來的災害重建工作將是另一個考驗。跟災後重建及各項濟助措施相關,但少人注意的是,災區範圍的劃定。 卡努颱風已遠離,引發的豪大雨卻帶來不少的災害,圖為仁愛鄉聯外道路因豪雨中斷。(資料照) 我國災害防救法第四十二條至第五十條訂有災害相關的濟助措施,但其僅適用於行政院公告的災區範圍。 921大地震後特別制定的「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對於「災區」僅採取比較模糊的定義「指因震災受創之地區」。而後於2000年七月制定公布的「災害防救法」也沒有對「災區」有明確的定義。直到2017年修正時,才增訂第四十四條之十給予法定定義「指因風災、震災、火山災害或其他重大災害,造成嚴重人命傷亡之受創地區,其範圍由行政院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 到了2022年全文修正時,於第五十一條明定:「第四十二條至前條所稱災區,指因災害造成嚴重人命傷亡或建物毀損等之受創地區,其範圍由行政院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這次修正已改採比較嚴謹的定義,將災區侷限在因災害造成嚴重人命傷亡或建物毀損的受創地區。 因為這樣的修正,內政部依災害防救法第五十一條規定,於2022年發布的「風災災區劃定作業原則」就把災區範圍劃定基準訂為:(1)以直轄市、縣(市)範圍者,人員死亡、失蹤或重傷合計二十人以上,房屋毀損達不堪居住程度合計三十棟或六十戶以上。(1)以鄉(鎮、市、區)範圍者,人員死亡、失蹤或重傷合計二人以上,房屋毀損達不堪居住程度合計五棟或十戶以上。 至於劃定及公告程序則依行政層級往上陳報,經直轄市、縣(市)政府初審、內政部複審,再報請行政院審定及公告。 由於截至目前為止,並沒有詳細的災情報告可供判斷有哪些鄉(鎮、市、區)或直轄市、縣(市)符合前述劃定基準,而本文也無意針對這些冰冷的數字作加減的建議,而是建議是否在這些冰冷的數字外,於不牴觸母法條文下,增加一點溫度與彈性,於劃定及公告程序中增加「災情嚴重者,得由行政院逕行公告,或專案報請行政院裁定公告」。 作者為前921震災重建基金會執行長
謝志誠 2023-08-08
十億元生態及藻礁保育基金的真義

十億元生態及藻礁保育基金的真義

  十一月廿五日蔡英文總統赴桃園觀新藻礁、大潭藻礁和大潭電廠視察,宣布將以信託方式設立十億元生態及藻礁保育基金,引來一波酸言酸語,有藍營立委說,這叫「封口費」也像是「贖罪券」。而把珍愛藻礁掛在嘴巴上的公投領銜人也語帶酸氣地表示,護藻礁不是一張嘴巴把錢丟下去,但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總統蔡英文前往桃園視察「觀新、大潭藻礁生態及大潭電廠」。(中央社)   其實,在二○一八年三接計畫環差審查時就已有「友善棲地生態保育作為」的規劃。「友善棲地生態保育作為」將以海岸潮間帶藻礁生態系調查、監測、保育行動為主軸,搭配沿海海洋資源監測及保育行動,推動工業區及工業港範圍及周邊的生態保育工作。而為了確保藻礁生態系穩定及各項生態保育措施能配合工程進展逐步落實,開發單位的中油除承諾結合專家學者及社區團體,建立夥伴關係,成立「觀塘工業區(港)生態保育執行委員會」以持續推動藻礁生態系保育工作,維護桃園大潭地區藻礁生態系結構與功能的完整性外,也承諾逐年編列預算,專款專用於藻礁生態復育及生態補償項目;初期以五年共編列一億元預算金額。 除了前述規劃與承諾外,開發單位更在今年三接外推方案中,進一步提出「其他有效地區保育措施」。這正是目前國際上甚受重視且已在盤點的所謂「另類保護區(OECM)」。讓那些原本並非為了保育或復育海洋生物的海域,因為嚴格管理和安全營運的目的,反而發揮保護海洋生物的成效,譬如軍港、核三電廠進水口、高雄永安LNG接收站、離岸風場等禁止人員進入活動的海域,在完工營運後,多年來反而變成了珊瑚和魚類的最佳庇護區,成為當地海洋生物最繁茂的地點,可說是「無心插柳柳成陰」。同理,大潭藻礁未來在三接完工後,因為緊鄰LNG工業港,又在工業區編定的範圍內,更能排除人為的干擾和破壞,再加上政府和中油所作的承諾,將投入人員及經費,進行長期及更深入的調查研究監測及管理,所以三接的興建不僅不會破壞藻礁,反而會讓桃園藻礁得到更好的保護。 蔡政府拋出十億的生態保育基金,相當於把推動藻礁生態系保育工作所需的經費五十年一次到位,以提供更充裕的資金支持、擴大研究調查規模,鼓勵多元團隊參與,加深工程、科學與人文的對話,共同關注,永續監測。如同經濟部所承諾的,三接建設完成,只要中油在,藻礁就會在。這是政府應該扮演的角色,也是藻礁永存不可或缺的。 珍愛藻礁的支持者與其冷嘲熱諷,不如正向看待蔡政府的善意與承諾,藻礁與三接多元共生。 (作者是台大生物機電工程系退休教授)
謝志誠 2021-12-15
破解1300億元的神話

破解1300億元的神話

一張「三接的棧橋鋼構結構筆直地插在藻礁上」的照片,讓藻礁公投推動聯盟撿到槍,火力全開,狠批蔡總統與行政院長蘇貞昌說謊。雖然行政院和經濟部一再表示這已經是在保護藻礁最大化原則下的規劃,但藻礁公投推動聯盟的砲火依舊。 為了迴避大潭岸邊重要的藻礁生態敏感區,將工業專用港外推,讓LNG運輸船停泊在外海,採用大跨距的棧橋來架設輸氣管把從LNG運輸船卸下來的液化天然氣送到岸邊的貯存槽,降低對藻礁的影響,並且讓海流可以自由流動,不會對靠著南北沿岸流移動的海洋生物有阻斷的疑慮。 堅持藻礁一寸都不可碰的藻礁公投推動聯盟逮到機會,極力推銷三接應該遷移到台北港的主張並宣稱,從台北港到大潭50公里的海管鋪設只需要12天半就可以完成,且可以節省 1,300 億經費。也宣稱,若採用水平導向鑽掘(HDD)工法,從海床底下穿越至礁石分布區域,就可以達到不破壞或幾乎不破壞藻礁。 真的可以嗎? 先說說這1,300億要怎麼省,據了解三接在大潭的預算已經核定的都沒有超過1,000億,就算加計再外推也不會超過1,000億。要怎麼做才能省1,300億? 由於藻礁公投推動聯盟一向堅稱,在最低潮線往外平行延伸五公里的海域都有藻礁,若要迴避其所稱的礁石分布區域,則規劃的路線在海床底下必須穿越的長度得超過五公里。再者,因為三接區域屬於卵礫石層,要埋36吋的管線,要先在海床下方鑽出大約52吋的孔,如果是軟礫石層比例太高的話,除了鑽頭容易壞,孔洞也容易崩塌,如果在拉管過程,有軟礫石掉下來,就容易卡管,工程上就很難處理了。根據中央大學許樹坤院長團隊的調查結果顯示,大潭陸上或海下地質都是卵礫石層,也就是HDD鑽入及鑽出端都會穿過卵礫石層,拉管失敗的機率極大,而且規劃的HDD長度達三至五公里以上,遠超過國際最長二公里實績,失敗風險無法估算,不會有廠商投標。 藻礁公投推動聯盟也提出利用取水口進出的構想,因爲進水口不大,根本無法容納可以處理36吋管線的工作船或施工平台,且一定影響進水,甚至毀掉進水口。 相較於目前三接的棧橋規劃,藻礁公投推動聯盟所稱的海管上岸路徑規劃不僅工程難度極高,更難確保藻礁不受破壞。所以敬告藻礁公投推動聯盟,不要一方面不能容忍三接,另一方面搞出一個有雙標疑慮的替代方案來製造更多風險。 (作者為台灣大學生物產業機電學系退休教授)
謝志誠 2021-12-12
三接破壞藻礁?

三接破壞藻礁?

公投投票日逼近,正反雙方拚足勁爭取認同。攸關國家能源轉型減煤成效能否延續的三接,卻在一波波負面聲浪的傳播下,跟「犧牲(破壞)藻礁」畫上等號。 三接影響藻礁最小化 其實,只要仔細檢視三接外推方案,就不難發現,三接陸域部分只使用十八年前就已經填築好的十三公頃填土區(早已沒有藻礁),工業專用港離岸1,197公尺,把潮間帶上大家口中珍貴的G1、G2、G3藻礁區完整保留下來。 在公投主文指定的三接必須遷離禁區(即北起觀音溪出海口,南至新屋溪出海口之海岸,及由上述海岸最低潮線往外平行延伸五公里之海域)內,外推方案配置的防波堤及棧橋等構造物影響海床面積不到千分之五。 因此,說藻礁影響最小化,應不為過。然因公投提案方堅稱大潭海域離岸五公里範圍內的海底都是藻礁,在一寸不讓之下,三接應該遷離「禁區」成為公投提案方的惟一選項,並建議最好連計畫蓋在基隆外木山第四接也一起遷到台北港。 三接北遷台北港的可行性? 三接北遷至台北港的可行性如何?除新北市政府已經兩度函覆經濟部表達民意反對中油於台北港建站外,負責經營台北港的台灣港務公司也表明︰(一)台北港既有港區土地已飽和,根本沒有足夠的「閒置空間」再容納三接;(二)天然氣接收站若蓋在台北港的船隻出入口邊,離航道太近,不符合安全距離的要求,必需要經過商港航安評估。 護礁的雙標 三接北遷到台北港,要從台北港架設輸氣海管進入大潭電廠,必需在海床開挖約1~2公尺寬、長達數十公里的槽溝埋海管,必須穿越公投提案方宣稱不得破壞的禁區,甚至必須開挖藻礁區才能進到大潭電廠。 因為護礁,在一寸不讓的堅持下,要求三接應該遷離禁區。但,為了順遂三接北遷到台北港的替代方案,怎可以認同開挖禁區內海床埋設輸氣海管?這會不會是一種雙標? 三接施工帶來漂沙,造成淤積破壞藻礁生態? 藻礁公投推動聯盟屢屢質疑正在施工的三接工程帶來漂沙,造成淤積破壞藻礁生態。經檢視外推方案環差報告,開發單位已經列舉多張同一個地點、不同時間點的照片,說明施工前藻礁區本來就有漂沙覆蓋的情形,施工中也可見到露出的礁體,證明漂沙來、漂沙走,漂沙來來去去,本來就是自然現象,三接施工的影響並不顯著。 三接外推加重突堤效應,破壞藻礁生態? 由於工程尚未完成,在科學上,常用的預測工具有「流場數值模擬」與「水工模型研究」。開發單位在準備外推方案的環差報告時,特別委託國立成功大學水工試驗所進行上述研究,結果顯示︰在建港之後,沿岸流速從0.39m/s 增加至0.44m/s,整體流速也都大於海沙的沉降速度 0.3m/s,也就是三接外推方案將能減少漂沙對礁體的覆蓋情形。 由於三接工業港採開放式離岸港設計,不是封閉型的港口,不會造成突堤效應,建港後對三接北邊的白玉海岸、南邊的觀新藻礁保護區,仍是維持現在的情況,沒有突堤效應,自然就沒有公投提案方所擔心的阻斷或改變水流情形,更沒有其所稱離岸三公里會有一個封閉流場。 事實上,工業港採用離岸式設計,連接工業區及工業港的棧橋也是用大跨距的設計,就像澎湖跨海大橋一樣,海流一樣可以自由流動,而且流速只有在每個月大潮期間的幾個小時有些微增加,整體影響很小,對於靠著南北沿岸流移動的海洋生物沒有阻斷效果,未來建港完成後的堤防構造物,反而可以提供一種具硬底質棲地的環境給其他海洋生物使用。 就讓科學證據說話,說三接破壞藻礁,真是太沉重! (作者為台灣大學生物產業機電工程學系退休教授)
謝志誠 2021-11-19
核燃料棒還要掛在反應爐多久?

核燃料棒還要掛在反應爐多久?

重啟核四公投在即,核廢議題再度浮上檯面,曾經表示「沒能力處理核廢料就沒能力用核電」的侯友宜市長,對於目前仍暫存放在新北市境內兩座核電廠的核廢料要如何處置,仍依循往日的基調向中央喊話,要有權限處理核廢料的中央向新北市民說清楚講明白。 新北市長侯友宜指重啟核四是「假議題」,侯友宜今天重申立場,強調「沒有核安、沒有核電」,沒有能力處理核廢料,就沒資格使用核電。(消防局提供)     其實,我國對於核廢料的管理策略是一脈相承的,包括法令的規範與核廢料處置路徑的規劃等,從來就不是中央說了就算。以低階放射性廢棄物(簡稱低放)的最終處置為例,依據《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規定,選址作業是由經濟部主辦,但經濟部也只能將選址小組提報的潛在場址公告為「建議候選場址」,再由所在地縣(市)政府辦理地方性公投,經公民投票同意及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才能核定為低放最終處置設施場址。這也就是為何二零一二年已公告的二處「建議候選場址」,因所在地縣政府不同意受託辦理公投,導致推動多年的低放最終處置場址的設置作業暫告停頓。影響所及,貯存於蘭嶼貯存場與核電廠內的低放的最終處置進程也陷入困境。 至於高放射性廢棄物(用過的核子燃料,簡稱高放)的管理策略,大致包含核電廠區內的中期貯存及高放最終處置場的永久安置。在前一階段,先把用過的核子燃料棒從反應爐退出,存放到廠內的燃料池中,經多年冷卻後,再移到乾式貯存設施進行中期貯存。以核一廠為例,於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六日正式除役,但因已完工的乾式貯存設施未能獲得新北市政府核發「水土保持完工證明書」,導致無法進行第二階段的試運轉(熱測試)及運轉執照的申請。 由於核一廠的核燃料池已滿,核燃料棒依然掛在反應爐無法退出,為確保燃料安全,相關安全系統與設備仍需持續運作,擺開可能的風險不說,這已造成人力與物力的浪費及除役時程的延宕。 雖然台電已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並獲得勝訴,據悉侯市長堅持中央政府必須要找到最終處置場址才肯放手。為化解困境,台電已將第二期乾式貯存設施由室外貯存改為室內貯存。假使沒有其他非技術性因素的干擾,核燃料棒還要掛在反應爐至少再熬到二零二八年,但握有核照權的新北市政府會不會再對室內貯存設施出招?無論如何,核一廠反應爐及相關設備的拆除時程因此延宕,已是事實。 在找不到高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之下,真不知道核燃料棒依然掛在反應爐多久?發願要在二零二四年重返執政的國民黨還在高喊重啟核四,先想想核廢料要怎麼處理吧,不要再把問題推給下一代了! (作者為台大退休教授,核能發電後端基金管理會委員)
謝志誠 2021-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