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81億升級改造不值得?

3000萬,是維護基本運作跟例行疏浚;81億,則是整個港區及周邊的更新改造。會把這兩件事放在一起比價,其荒謬的程度,就跟拿著幾千塊的物業管理費月繳帳單,去質疑「房屋改建報價上百萬太貴」差不多。

至於一個年產值幾百億的漁港,花81億升級改造不值得?

幾個大的項目如下(引用漁業署新聞稿):

浚深港口、改建碼頭,從原本只容500噸級的小船,一躍成為可以停泊3000噸級遠洋船隻的深水碼頭,費用約25億元。

港區及周邊社區下水道系統,費用15億餘元。

卸魚場整建及新建運銷中心,費用27億餘元。

讓漁工可以好好休息的船員會館,費用4億餘元。

漁服中心、漁會大樓及周邊環境整頓,費用7億餘元。

這些錢值不值得花,見仁見智。要是換成臺北市,費用破百億的工程比比皆是。有些人其實就是瞧不起其他縣市的基礎建設,這種心態也不是一天兩天了。

但在我看來,能夠用這樣的成本,作出這樣的成果,堪稱超級厲害的成就。

註:漁業署新聞稿連結請參留言。

漁業署新聞稿:https://www.fa.gov.tw/view.php?theme=Press_release&subtheme=&id=1946

農業部漁業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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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一個律師的筆記本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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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陳怡凱

陳怡凱
陳怡凱律師,台大法律系、法律研究所畢業,現服務於元鴻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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