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旅德台僑吳品瑜14日於個人臉書揭露,近日許多人討論「海德堡台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前副主任過去的性騷擾、打工度假欠薪等事,以及外館與僑委會的不作為,甚至試圖「消音」。僑委會今透過新聞稿以4點回應,強調4月19日接獲陳情函後積極處理,性騷擾指控發生時間在2009年至2017年間,當時台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尚未成立。此疑似性騷擾事件之時間、地點與當事者均與該台灣華語文學習中心無關,提醒若有被騷擾之當事人,可向德國當地警察司法機關提出申訴。
吳老師有正義感很好,可是要考慮到幾個問題:
1.指控性騷擾的時間是2009-2017,台灣中心那個時候還沒成立。
2.發生性騷擾的地點是私人住家。
3.對方已經離職。
4.台灣在德國沒有司法調查權。
性騷擾的地方不是在台灣中心,
台灣中心可否處理其還沒成立時的性騷擾事件?
對方已經離職,還會去開性平會嗎?
他不去的話,駐德代表處可以逮捕他嗎?
不行,因為台灣在其他國家沒有司法調查權。
其實重點就是第4個。
如果這個事情發生在台灣,
美國人被性騷擾,還是只能報警,
AIT能夠自己進行調查嗎?不行。
如果AIT可以自己進行調查,傳喚甚至逮捕性騷擾者,
台灣民意會不會炸鍋?
說喪權辱國,難道外國擁有領事裁判權嗎?
性騷擾的事情當然很嚴重,
但就是因為這個指控很嚴重,才需要司法介入調查,
而那個司法系統,是德國的司法系統,
不會是我們自己的。
現在是21世紀,
但很多人還是抱持1000年前包青天的想法,
認為「大人」就是要幫自己申冤,
期待台灣的官員在德國開堂當包青天,
是不可能的事情。
#北宋包青天也不能在羅馬帝國開庭審理案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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