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國的食安經驗

我在美國聯邦食品暨藥物署和環保署服務十六年,職務是替食安把關,嚴格審查包括瘦肉精等化學物質在食品中含量,以保證上市食品對人體健康無害。

二零零五年我回台灣之前,我在美國衛生部門FDA的職責就是檢查員(Inspector,或稱Consumer Safety Officer,CSO),在衛生部及環保署共同處理化學物質對人體健康的影響,嚴格審查化學物質在肉類水果蔬菜含量,決定其能否上市,審查非常嚴格。若含量超過國際認證的濃度標準,便不准上巿,豬肉、牛肉所含萊劑濃度必須遵守國際認證CODEX才能上市及外銷。

豬肉內臟及其他可食部位
我萊劑殘留容許量與國際相比

豬肉內臟及其他可食部位 我萊劑殘留容許量與國際相比

 

 

我完全同意國際標準,因為這是基於非常嚴格的人體實驗結果,我們審查決定是否可以通過(acceptable)上市,就是以此為標準。十六年間,我和我的同事天天都在審查包括萊劑在內的化學物質含量,是否合乎保證民眾健康的標準!對萊劑含量的審查,我們根據的就是符合國際認證CODEX的標準。美國上市及外銷的豬肉與牛肉,對人體健康都符合CODEX的要求。

(作者為前環保署長,台北醫大講座教授)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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