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型正義的第一哩路

新的總統當選人蔡英文在選前多次強調當選就任後會積極推動「轉型正義」的工作,強調:要整理並公開歷史的檔案,讓真相重見天日,撫平受害者心中的傷痕,任何人都不應該在我們的過去的歷史裡面去隱瞞。

蔡英文2015年出席二二八紀念活動。圖片來源:蘋果日報

副總統陳建仁在出席「全國二二八暨白色恐怖受難團體後援總會成立大會」時也說:未來,轉型正義將是民進黨執政後最先要推動的政治改革,並將成立真相和解委員會。只有追求真相才能讓和解出現,也才能真正保障自由、民主與人權。

2000年至2008年間民進黨也曾經執政過,當時社會對於新政府展開轉型正義工作也包著高度期待,但最終未來有太大的成效,2008年國民黨重新執政後,對於轉型正義的工作自然沒有太大興趣,雖然馬總統對於二二八、白色恐怖等紀念活動仍行禮如儀出席,也不斷代表政府向受難者及家屬致歉,但光從總統府下,國家最高層級修史機關國史館八年來,對於白色恐怖時期檔案的整編與研究幾乎呈現停滯狀態來看,馬總統關心「八年艱苦抗戰」還是遠勝於「白色恐怖」。

轉型正義牽涉的範圍相當廣泛,筆者僅就歷史真相的挖掘來討論,給新政府一些建言。

關於轉型正義的歷史面,最重要的莫過資料的公開,尤其是代表加害者一方的官方檔案,官方檔案固然不可盡信,但不可否認的是官方檔案對於了解戰後台灣白色恐怖具關鍵地位,政治案件的平反也仰賴官方檔案的出土。筆者綜合自身及目前學界的經驗,歸納出三大部分:分別是檔案徵集、檔案公開與案件研究。

第一是檔案徵集,固然在2000年民進黨執政後曾經啟動幾波戰後政治案件檔案的徵集,包含二二八事件、白色恐怖、高雄事件等,從各個政府機關徵集來的檔案,數量不算少,光是政治案件的檔案,目前檔管局所藏的檔案就以數萬卷來計,但從學者研究的經驗來看,可能還有為數不知的檔案仍藏身於各個機關當中,因為種種因素尚未解密,甚至深藏在檔案庫房中不見天日。除了行政機關可能還藏有未公開的檔案資料外,事實上民間團體可能也有許多資料有助於了解戰後台灣白色恐怖,例如在戰後「黨國不分」、「以黨領政」的年代裡,國民黨內的決策往往比行政機關還要重要,重要性不亞於「國家檔案」,但國民黨黨史館所藏資料,目前的身份是「民間團體資料」,雖然也有對外開放,但開放的範圍及相關限制都是該黨自己說的算,而且是否要銷毀、捐贈、轉賣也通通是該黨決定,筆者認為,就如同「黨產應收歸國有」一樣,這些國民黨的檔案也應該予以徵集,這方面恐非現行檔案法能處理,因此,過去一直有倡議要訂定特別法,如《政治檔案法》,但不斷受到國民黨的杯葛,因此,新政府上台後,有必要藉此國會過半的契機,重新提出,直接透過特別法的立法,徵集國民黨的檔案,其他可能還未「現身」的檔案也應該藉此機會重新清查、徵集。

第二是檔案公開,近年來學術界人士不斷反映有關政治案件檔案的調閱受到個資法很大的限制,許多資訊被檔案局人員以「個資」為由予以遮蔽,例如去年就有許多歷史學者連署「要求檔案合理開放應用」,主張:「三十年期滿檔案開放應用時,有關轉型正義或是歷史真相研究需要揭露特定人,屬於個資法『公益目的例外』。而『公務人員以及受公務機關所聘用的人員(如線民)在執行公務時的相關資料,並不屬於個資法的保障範疇。』就是要避免「加害人」躲在「個資」的保護傘下不見天日。

這部分可以修改《檔案法》、《個資法》或是透過前揭《政治檔案法草案》的立法,該部草案確認在隱私權的保障上,區分為「加害人」和「被害人」,後者享有高度隱私權保障,前者則否,且被害人的資訊自由應優先於被害人的隱私權,肯定歷史真相的公開與反省是必須予以保護的重大法益,不得以隱私權為由阻絕歷史真相的公開與反省。

第三是案件研究,目前關於政治案件的研究停留在個別學者、研究生「單打獨鬥」的階段,雖然已有不少成果產出,但相較於龐大的政治案件數量,目前的研究僅是「冰山一角」。筆者認為,必須推動國家級長期的研究計畫,結合專家學者、研究生全面投入檔案整編、出版及研究工作,唯有全面性地研究白色恐怖時期的案件,方能對戰後國民黨統治台灣的機制有更深層的理解,這樣的反思過往也才有真正的意義。

總結來說,新政府應該推動《政治檔案法》特別法立法,重新清查及徵集政治檔案。關於轉型正義或歷史真相的研究,「個資」、「隱私」應適時退位。推動國家級的轉型正義研究計畫,全面透入戰後政治案件的研究。

轉型正義在歷史真相挖掘的面向都是一些非常基礎、但也相對吃力、繁重的工作,但歷史真相的究明本來就必須奠基在這些基礎上,如果我們連白色恐怖的運作體系、加害人、受害人有哪些都搞不清楚的話,追求歷史真相根本是空談。希望新政府上台後,針對筆者所談的幾點能真正推動,讓台灣本來就已經遲到且不完整的轉型正義工作能有最大的進展。

< 資料來源:想想論壇Thinking Taiwan引用網址 >
分享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