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8.1公告罷免投票結果 通過即解職

明天首波罷免投票,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昨說明投票注意事項。(記者王藝菘攝)

明天首波罷免投票,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昨說明投票注意事項。(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李文馨、鍾麗華/台北報導〕大罷免投票在即,此次投票將決定廿四位國民黨立委的去留。中選會昨天召開記者會表示,七月廿六日是投開票日,八月一日是審定公告日,依法規定,八月一日審定通過罷免者,依法當天解職,不能再行使立委職權。

校舍修繕 部分投票所位置有異動

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表示,依歷次投開票作業往例,即採「今日事、今日畢」原則辦理,投票日當天投票結束後,各投票所即轉為開票所,當晚就將選票開計票完畢,中選會也會發稿說明開票計票情形。

陳朝建並指出,法定程序上,各地開票計票需經地方選委會審認,完畢後回報中選會審定,中選會在選務進行表已周知,七月廿六日是投開票日,八月一日是審定公告日,八月一日就結果審定,按照選罷法規定,審定日為罷免通過者,依法當天解職,不能再擔任立委職權。

此外,台中市民發現這次有不少「怪奇」投開票所。中選會昨也解釋說,投票所以沿用二○二四年正副總統、立委選舉投票所設置地點為主,但由於此次罷免案於暑假期間舉行,部分學校校舍正進行修繕或舉辦活動,部分投票所位置略有異動。

行政院長卓榮泰昨在院會表示,所有選務作業均應公平、公正,避免產生各項爭議。對投票所變更區域,應於原投票所地點提供具體指引,協助前往舊地點的民眾能在最短時間內前往新投票所。對設置於非常不適當地點的投票所,現階段變有其困難,但仍應確實記錄,作為日後設置投票所地點的依據。

針對未沿用上次選舉設置地點的投票所,中選會也說,已要求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協調鄉鎮市區公所透過村里辦公處廣播系統、社群平台、地方有線電視台跑馬燈加強宣導,投票前一日以前,在異動的投票所舊址門口或週邊明顯處張貼告示告知投票所地點,投票日當日亦得指派專人至異動的投票所舊址,告知或引導投票人至投票所所在地點投票。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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