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口秀被認為是「冒犯的藝術」。
「冒犯」是手段,冒犯成功,「藝術」就是成果。這需要有足夠的歷練和高明的技巧,不是「為了冒犯而存在」。
雖說脫口秀演員玩「冒犯」是職業本質,但由於「冒犯」的風險極高,例如開種族、政治、性別、身體...等玩笑(在極權國家遭抓捕坐牢、自由國度則遭輿論譴責)。因此,拿自己開玩笑就是常見的脫口秀表演方式,例如只有非裔脫口秀演員大方地說自己是"尼哥"、亞裔脫口秀演員把自己的眼睛掰成鳳眼、同志脫口秀演員嘲笑同志....。
因而我建議台灣的脫口秀節目,你們應該先把自己燒焦以後,再來嘲笑鄭南榕。先想辦法罹患罕見病後,再大方表演嘲笑罕見病,這樣也許觀眾比較願意跟著你們開懷大笑。
如果你還記得電影[小丑]的情節...在醫院照顧母親的亞瑟,從電視上看見他崇拜的當紅脫口秀主持人莫瑞,在所有觀眾面前播放亞瑟狂笑的錄影片,並且大加嘲弄,莫瑞與觀眾都將其當作是娛樂,只有亞瑟覺得自己深受侮辱。 後來,亞瑟就讓莫瑞倒在舞台上,永遠安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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