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查核中心這一篇實在有夠此地無銀三百兩的。
1. 不是葉匡時寫的,這大家都知道,葉匡時有轉傳,後來他也承認了,這一段就略過不提,如果今天一個人轉傳一篇無主文章到群組,一定有人認為轉傳的人是作者,不是嗎?
2. 「傳言內容屬政策意見,不在查核範圍」,很會切割,但光是第一句「衞福部憑什麼設立捐款帳戶?」這一點就有許多往例可循,哪裡是什麼「政策意見」?更別提什麼「可以住花蓮旅館公會的免費房間」,這也是「政策性意見」?每個人都住得到嗎?
要這樣處理,就不要怨嘆被認為是在幫特定對象洗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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