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應該稱之為『古文』

文言文這種事情都爭論多少年了,該講的早就講過了,聽不懂的那不是道理的問題而是價值觀跟立場的問題。

根本上文言文不應該稱作『文言文』而應該稱之為『古文』,這樣事情就更簡單一點,所謂古文就是相對於現代文,意思就是古代使用而現代不使用的文體,連這個都無法釐清清楚的話,五四運動跟白話文運動的胡適那些先人看到會哭泣的。

所以根本上,古文要教並無不可,然而應該跟現代文拆分成兩門不一樣的課來上,因為古文它無論文法還是很多字的字義運用都跟現代文是不一樣的,用現代文的文法來寫古文、或是用古文的文法來寫現代文,都會變得不倫不類,放在同一門科目上的話,會造成學生難以區分什麼時候應當用古文的文法、什麼時候又應當用現代文的文法,這會造成對現代文學習的混亂,就是因為長期來教學時對於現代文跟古文不做區分,所以你們教出來的學生現代文才會學得亂七八糟。

而如果現代文寫不好,應該加強的是現代文,如果古文寫不好,應該加強的才是古文,假如禮義廉恥之類的品德不行,那麼應該加強課程的也應該是公民而不是古文,你看過汽車駕照沒考過覺得問題出在應該多學習騎腳踏車的嗎?

學古文的人都有一種覺得『聖人之道是所有道理的核心,通聖人之理則能通百藝,所以在聖人之理讀通之前所有的雜學都不需要學習』這種病,我們台灣的弟子規讀經班泰斗王財貴,就是這種論點的強烈倡議者,他在中國開的讀經班輝煌時期有數萬學員,這些學員實踐接受他這種『聖賢學問才是正道』理念每天只讀古文不讀數理,數年之後,大部份都變成考不上大學而且終生痛恨讀書的廢物,在被大量家長控告之後被中國政府查禁,成為中國官方公認的邪教,他一個人消滅的共匪,超過中華民國國軍在台七十年總和,可喜可賀。

< 資料來源:周布雅facebook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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