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警方職權怠惰 自家人也砲轟
資深外勤警官表示:該案從一開始到場警員,僅以約談方式製作傷害筆錄、甚至強調「已無案發現場非現行犯」就是標準的執法怠惰、法條認知也有錯誤。
當初警署修正「公然聚眾罪」就是針對台中行車糾紛這類黑幫動員撂人逞兇的犯罪行為,台中市六分局警員居然捨棄「公然聚眾」重罪、改以需被害人提告的「傷害」輕罪函辦,讓不少警界人士譁然:「這在雙北市警方早就出動快打全部逮捕依法究辦了好嗎?」
新聞連結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1110/2121088.htm......
鯨魚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