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盲市長不懂法律位階關係?

一個多月前,柯文哲被"四萬社會宅"這個議題轟成馬蜂窩時,被記者問到房屋稅跟地價稅為什麼要灌進去社宅租金內,柯文哲回答:"不要算可以啊,請中央訂標準"。

一個多月後,行政院依法解釋各縣市的自治條例不能牴觸上位法律及憲法,柯文哲回一句:"他們現在不是大法官,他們是太上皇"

一個法盲市長,自己理虧就叫中央定個標準再來講,現在美豬萊克多巴胺標準定出來了,柯文哲又不遵守了,不懂法律位階關係也在跟著國民黨喊中央獨裁,丟不丟臉啊?當個台北市長連地方制度法跟憲法都沒念過?

 

< 資料來源:周軒facebook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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