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蛋!問題不在民主,而是法治!

  

學者認為,台大校長遴選事件中,台大其實享受幾近充分的自主,只是當台大送出當選名單給教育部時,有幾起爭議出現,遴選委員會並未有效地處理,而教育部是國立大學的監督機構,理當釐清各種爭議。資料照片

王秉鈞/元智大學資管系副教授

台大校長遴選問題已經鬧了四個多月,已消耗一位部長及一位無緣的校長。正當新的教長決定拔管重建秩序時,各界反彈抗議聲四起,他們主要的訴求是校園民主,大學自決校長。其實仔細分析,本事件中台大享受幾近充分的自主,校長是由其自組的遴選委員會選出,過程口中政府(或教育部)並未有任何干預。只是當台大送出當選名單給教育部時,有幾起爭議出現,遴選委員會並未有效地處理,教育部是國立大學的監督機構,理當釐清各種爭議。

此事本應有合理的釐清程序,按部就班就可解決。不料,竟發生溝通不良,僅有各自在媒體上放話的現象。這是互信不足與不夠專業的表現。台大方應是怕受干預而極力抵抗,而教育部方則是投鼠忌器,深怕捅了馬蜂窩,造成兩敗具傷。可惜的是,所擔心的事都發生了。

台大不應認為教育部不尊重台大,其實事後超級謹慎的處置證明台大的重要,表示作為台灣所有大學領頭羊的領導者產生的過程不可隨便。若是遴選過程有瑕疵,本該釐清使爭議平復,這是教育部應盡的責任。

從校園民主的觀點來看,台大校長的遴選並未經高層指派,決定過程也符合民主,實在不能說有任何違反民主的事實。教育部依法有監督與任命權,以不負全民所託。事已到如今,台大應召開校務會議,重組遴選委員會,再選出合適的人選。唯一可惜的是遴選委員會與管教授未能於教育部的決定前自清並完成手續。雖然司法訴訟是他可採取的補救途徑,但曠日費時,徒增困擾,對台大與全民亦非福也。

此事件反映出台灣社會距一直希望的校園自治仍有距離,試想若台灣所有的國立大學都公法人化,可以自行決定自己的校長後,遴選委員會真的能解決校長遴選的爭議,而選出令人滿意的校長人選嗎?

<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論壇〉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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