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顧打官腔 不問高雄安危?

高雄市提出「既有工業管線管理自治條例」,要求使用工業管線的石化業者,明年底前把總公司設在高雄,並提送管線維運計畫,繳納管線監理檢查費用。高雄市政府這一舉動,主要是去年七月底發生石化管線氣爆事件,造成嚴重人命傷亡及財產損失,也爆出高雄市區主要街道潛藏危機四伏的地下石化管線,卻無人聞問。不過,以總部設高雄為使用管線的資格,這一做法非比尋常,稱讚花媽市長陳菊勇於任事者不在少數,但違憲、違法、搶錢(稅收及分配款)的批評也接踵而至。我們從維護公共利益,特別是確保高雄市民安全及都市健全發展的角度著眼,贊同市政府積極作為,並期待中央政府協調解決問題。

高雄市政府提出不設籍就廢管的辦法,實屬不得不爾,最重要的是人命關天。去夏的氣爆,導致三十二人死亡、三百二十一人受傷,財產損失無數。事件最讓各界驚訝、高雄市民驚恐的是,高雄市區道路底下埋有八十九條石化管線,輸送各種石化原料。然而,離譜的是,這些管線雖危險性極高,相關業者及主管機關卻長期把問題「掃到地毯底下」。尤有甚者,自來水、瓦斯、電力等公用管線埋設地下的管理都有法律規範,對人命財產危險甚大的石化工業管線,卻於法無據。

長期以來,相關石化業者輕忽廠區運作及輸送管線的公共安全,以致埋在高雄市區地下的這些石化油氣炸彈,實際管理幾近無法無天,無人聞問。正因如此,儘管氣爆已讓高雄市付出慘痛教訓,災區重建仍待完成,石化釀災事件威脅市民生活,至今揮之不去;近日中油高雄煉油廠廠區氣爆、大林廠丙烯外洩,就是例證。如今高雄市政府從自治條例著手,只是走向規範地下石化管線的第一步;相較於經濟部指石化管線無法可管,打算把如同公安炸彈的私埋管線就地合法,其對公眾負責與否,高下有如雲泥之別。

其次,使出不設籍就廢管的規定看似嚴厲,實際上未必如此。基本上,有如陳菊所強調,高雄「願跟所有石化業者共生合作」,以設籍增進企業對城市認同。這一說法,其實反映市民長期以來對業者「在高雄放雞屎、到他處生雞蛋」的不滿,氣爆事件尤突出石化業的這一事實。對業者來說,總公司設到高雄,實務上可以只是地址登記到高雄,未必員工勞師動眾,都到高雄上班工作。

事實上,就法律層面說,高雄市的做法未必站不住腳。最主要的,它未訂定罰則,很難指其侵害企業財產權與經營權,要為它戴上「違憲」的大帽子必大動釋憲干戈,勝敗難卜。同時,有如高雄市政府所言,規範石化管線不但攸關三百萬市民安全,公共利益考量至上,且屬於地方自治權限。況且,相較於經濟部打算以「就地合法」為廠商私設管線卻危及公安而解套的爭議,高雄市政府先行立法規範,是為廣大市民解決問題,中央部會要搞清楚這一點,而非不問蒼生安危,只顧打下級政府官腔。

至於指高雄市政府的出發點,是為了搶錢,與爭取統籌分配稅款有關。陳菊的回應義正詞嚴,「如果這個城市不安全,再多的統籌分配款又有何意義?」然而,統籌分配款凸顯中央政府既集權又集錢,且獨厚台北市的不合理偏差,長期未解,早為財政及政治學者所痛陳,李登輝前總統也把它列為第二次民主改革的重點之一。財政官員在為高雄市計算可增多少統籌分配稅款之際,更重要的應是改革這一陳年老問題。

與「苦民所苦」悖離的這些心態顯現於外,正是中央部會、尤其馬政府的基本問題。在台北市的「柯P效應」席捲全國之際,以跳脫舊習尋求解決公共議題成為改革新風,高雄市為終結市民寢食難安的公安問題而提出迥異以往的辦法,本身就值得讚賞,條例縱有不周或過當之處,中央部會不必急著潑冷水。高雄氣爆事件,中央政府也難辭其咎,理應與地方政府溝通協調,積極進行根本及長期善後工作。其間可為之事甚多,以石化管線來說,中油在八十九條中佔四十五條,居第一位,加上公安事件頻傳,最須改善,馬政府對這家龐大國營事業縱容,只會在高雄繼續製造民怨。同時,氣爆事件之後,設置石化專區之議廣受矚目,中央政府不能繼續行政怠惰,見了棺材仍不流淚,繼續好官我自為之。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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