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對頂新案故意放水

 檢調對頂新案故意零碎化辦案,縮小打擊面,避重就輕規避官商勾結,甚至故意放水暗示頂新是受害者,非常可惡。

10/8台南地檢才收押頂新前幹部鑫好負責人透過晉鴻,晉瀧,福瀧,永豐,北海進口廢食用油給頂新,
然後抓到越南大幸福的楊振益的餿水油假油,
然後發現永成在臺灣回收廢食用油也是賣給給頂新。

頂新從2005年收購正義油廠後,
每年都大量從香港進口數千噸的食用豬油(香港沒有食用豬油,都有假食用證明),
後來改從香港大量進口廢食用油(還有食用證明),

甚至頂新買最多的動物油是從澳洲進口的牛油,
可是偏偏從金美輪的事件我們發現頂新是以飼料油充當食用牛油(還能拿到食用證明),

這一切多麼複雜,可是在10/30檢調就聲稱調查清楚結束然後起訴了?

再看看以上這些調查,
檢調是如何護航頂新的呢?
雲林地檢署說,晉鴻福瀧晉瀧以不明來源的油誆稱豬油賣頂新正義(所以頂新正義變成受害者?)
台南地檢署新聞稿說鑫好只是媒介黑心油給頂新。(所以不是頂新指使?頂新不知情?)
至於頂新自己多年大量進口香港地溝油,沒人辦。
澳洲飼料牛油案也沒人辦。
完全沒有說明為什麼,
以上所有廠商給頂新正義的各種廢食用油,餿水油,地溝油通通是到頂新正義的廠區裡面脫色脫酸脫臭?
這樣頂新會是受害者,不知情嗎?
而且每一件都是偽造的可食用證明。

所以檢察官應該要主張頂新正義的油沒有一滴是乾淨的,這是公司全面性的經營結構策略,所以是老闆授意,
所以應該全面調查才對。
所以這些偽造證明可以證明這些犯罪都是縝密籌備,上中下游都有結構式的犯罪組織,而且都還沒調查。

只可惜一開始檢調就往放水方向走,
彰化地檢署說魏應充很有錢,會串證逃亡所以應該收押,
光是這個理由主張怎麼說服法官收押魏應充呢?

綜合觀察檢調辦理頂新案有幾個放水原則:
(1)讓全案見樹不見林,把一整個頂新經營結構性的黑心經營切割給嘉義,雲林,台南,彰化,高雄,臺北地檢署分案辦理,零碎化辦案。

(2)零碎化辦案以後,再縮小打擊面,避重就輕只辦理越南大幸福楊振益跟魏應充之間有無授意的關係而已。
所以沒有香港地溝油,
沒有澳洲假食用牛油,
雲林地檢署辦鑫好的下游,晉鴻福瀧,晉瀧然後起訴新聞稿說,他們收購不明的油佯裝豬油賣給頂新正義,
所以頂新正義變成受害者嗎?
台南地檢署負責辦鑫好,而且說鑫好是媒介正義公司買油。
所以鑫好自己有問題,正義沒問題?

(3)定調頂新是受害者的腳色,頂新案是單純食品安全事件,
是頂新正義買到不良廠商賣給他們的不良油品,不是頂新正義全面性的公司經營策略,所以頂新仿效統一的模式是受害者,
也不想調查官商勾結的結構包庇。

(4)政治操作掩護檢調的縱放,起訴強冠時我們看到起訴內容,
但關於10/30非常短時間就起訴頂新及以上所有的廠商,
全部只有新聞稿沒有人見過起訴書。
讓大家只能瞎子摸象不得一窺全貌。
而且釋放魏應充趁立法院休會,趁半夜,
這一切全是經過政治算計操作來包庇和掩護。

這是一個貪腐結構和集團操縱了檢調,企圖幫頂新正義脫罪。
魏應充二次交保早在意料之中。
而愛臺灣三個字,你魏應充不配。

林淑芬的相片。
林淑芬的相片。
林淑芬的相片。
林淑芬的相片。
 
< 資料來源:林淑芬Facebook引用網址 >
分享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