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運動界需要轉型正義

謝淑薇(圖)曾舉行記者會爭取參加里約奧運的權利。資料照片
   
謝淑薇引發的台灣網球圈內戰,本質上就是資源分配之戰,算是「正義」議題,更涉及了運動圈的「政治」。台灣政治雖然已步入民主化,但台灣的運動圈與單項協會,往往長達十數年、甚至數十年都被同一票人馬把持,其中資源分配是否合法、合理,外界一向難以檢視,甚至也從未檢視。

許多民眾甚至不知道這些簡稱為「X協」的各單項運動協會,其實並非政府單位,而是有「特許獨佔權」的人民團體。一些重要的單項協會更可以獲得政府高額的補助來發展運動,但其成果呢?民眾顯然非常不滿意。而且爛一家就算了,現況基本上就是爛成一片。為什麼?

「台灣的國球是贏球」雖是句反映民眾心態的笑話,但也正是這類想法,讓台灣運動一直有難以治癒的重病。大家都不運動,卻又想看贏球,所以為了要讓國家代表隊變得更強,政府就將預算集中在精英運動員的培養與訓練之上。

政府會以補助方式,透過學校或各單項運動協會來支持精英運動員,所以運動員要拿到錢,往往是過了一手之後的再分配了。那不能跳過單項協會,由政府單位直接主持運動員培訓嗎?

這個問題很複雜。參加單項運動國際賽事,需要由各單項運動協會向上報名參加,而其名義的「最上級」是世界級的單項運動組織,像中華足協的最上級就是國際足總(FIFA)。因此你就要有個民間社團形式的運動協會來和國際運動組織互動,不能由運動主管機關代勞。那單項運動協會又是怎麼組成的?

「照原本的理念來說」,應該是熱愛這個運動的人,組成這個運動的合法人民團體,然後獲得政府與國際運動協會的雙重認可,而成為代表一國的單項運動協會。但台灣真正這樣運作的運動協會少之又少,有的話也是你聽都沒聽過的運動。

實際上大多數的單項運動協會都是政府主導成立和運作。裡面的主事者,一開始多半是來自教育體系中的「體育」相關人等,所以在台灣「運動」和「體育」是幾乎不分的。但這兩者的概念差別很大,台灣職業運動一直搞不好,就和濃烈的「教育」心態有關。

而光是這些體育人,協會還運作不起來,因為他們沒有錢,只能出力而已。所以政府就去協調一些企業家來出任這些協會的理事或理事長,讓他們透過自己的人脈網,想辦法弄到錢讓協會運作得更順暢,使該運動能興辦得更成功。

到這邊為止,還算「正向」。問題就出在,這些商人進來之後,會大公無私的運用與分配政府撥給單項協會的經費嗎?是否在這些協會安插無關運動的人事呢?他所找來的選訓或技術委員,是真的從實力或潛力本位來審查,還是看關係決定通過與否的呢?承辦這個協會,對這些商人,是「有賺」,還是「純粹奉獻」呢?

提到這些問號,你大概就「很有感了」,因為台灣人在這方面的做事風格,你也很清楚。這些掛協會理事等級以上的商人,真正熱愛這種運動的,不能說是沒有,但把「辦協會」當成「做功德」的有多少,就很值得討論了。

而且在「國球是贏球」狀況下,政府資源大量流入亞奧運項目的單項運動協會中。就算沒錢,政府也會協調其他企業家資助,因此他們的銀彈堪稱充沛,但為何基層選手老抱怨這個爛、那個沒?

這就類似許多台灣的人民團體,不論是以慈善為名,或是以教育為名,主要的資金,都燒在「人事費」這一條上。這些運動協會龐大的內部與外部人事體系,也燒掉了許多資源。簡單來說,吃飯的一堆,做事的沒有幾個。

政府不管嗎?相關承辦人也是個封閉的體系,和這些協會要員彼此好來好去,也是十幾二十年以上。身為第四權的媒體記者呢?運動記者也是個「賣老」的封閉體系,彼此好來好去,也是十幾二十年以上。

事情往往要到選手被逼得受不了,或是職業選手自己吃得飽,不用看你面子賞飯吃,才會爆出來。這種事情在台灣,過去都被當個案看待,跳出來質疑的選手,都被打成「不知足」、「貪婪」。但選手身在其中,當然看得清誰才是吃得腦滿腸肥
那該怎麼解決呢?

只有轉型正義了。看能否立個專法,或成立專門調查團隊,清查所有運動單項協會、運動相關基金(如運彩)的資金運用情形、人事安排,是否有違反現有法令的狀況。雖然都是人民團體,但用的多半是政府的錢;而政府的錢,用起來就有特定的遊戲規則,對吧?

過去大家老是說「相忍為國」,一切求方便,也就免不了有人隨隨便便。這也不需要說誰一定是黑,誰一定是白,謝淑薇有意見,也不代表她一定對,就讓司法體系和社會關注的力量,趁著這次機會進入運動圈,把經年積久的沉砂好好攪一攪,看看底下到底是藏了些什麼。

不要賣老,也不要賣關子,帳本攤開來,大家一起來瞭解、比較。我想,沒做虧心事的運動人,一定都會支持這樣的「轉型正義」、「陽光法案」,對吧?

<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人渣文本】引用網址 >
分享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