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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相關文章 - (謝君臨)
謝君臨相關文章
未揭露獨董身分 管中閔挨告偽造文書罪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日前才被民眾告發涉嫌違法赴中國兼課,今又遭台大校友提告;總統府資政吳澧培、政論節目主持人彭文正等人,今委任律師詹晉鑒至台北地檢署,控告管未主動揭露兼任台灣大哥大獨董,並違法兼職近110天,涉犯刑法偽造文書罪嫌;此外,台大校長遴選會主事者郭大維、黃韻如、陳維昭等人,放任管違法兼職,亦被告發圖利罪。 律師詹晉鑒(右三)偕同台大校友等人至北檢提告。(記者謝君臨攝) 律師詹晉鑒指出,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認定,台哥大副董蔡明興並不具備「不得擔任委員」事由,卻對管中閔未主動揭露兼任台哥大獨董,及違法兼職近110天的違法情事,隻字未提,顯然故意對管違反偽造文書等行為視而不見;因此,台大明天將召開的臨時校務會議,恐只淪為形式,實是護航掩飾非法之舉,已無法令台大教授、學生、校友、家長等社會大眾期盼的公義再現。 詹晉鑒表示,管中閔未主動揭露獨董資格等行為,台哥大副董蔡明興擔任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委員時,明知管擔任該公司獨董,卻協助管隱瞞獨董身分,致使相關公務員登載不實資訊於公文書中,應當刑法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或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此外,台大校長遴選主事者,包括位居要職的郭大維、黃韻如、陳維昭等人,對於管違法兼任台哥大獨董等職務均應知之甚詳,卻意圖維護管中閔,放任他違法兼職,甚至在管進入台大校長遴選階段後,仍明目張膽地任由管持續違法兼職達110天之久,此行為恐涉犯刑法圖利罪。 詹晉鑒強調,他們呼籲台大莫以大學自治之名,行包庇之實,大學自治的目的,在於防止國家「行政」權力介入校園,而非「司法」保護傘,懇請台大能幡然歸正,對於校長遴選過程中徇私舞弊者依法懲處,並主動調查相關人與管中閔涉嫌違法等行為,以維校譽。
謝君臨
2018-03-23
管涉違3大法 恐吃官司+彈劾
未報准赴中授課 北檢已分「他」字案調查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國發會前主委、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被檢舉赴中國違法兼課,法界人士指出,管中閔若未經報准就赴中授課,恐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公務員服務法;且於台大校長遴選時未充分揭露相關資訊,也涉及誠信與利益迴避問題,成為遴選程序的重大瑕疵,若不重新遴選,恐難昭公信。 曾任國發會主委的台大校長當選人、台大財金系教授管中閔爭議不斷,近日又遭民眾檢舉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北檢已分案調查,並由檢察長邢泰釗親自指揮辦案。(資料照) 管中閔在廈門大學列為「Adjunct兼職」教授(比對圖左的廈大相關聘書,正式稱兼職教授),更是博士生課程教授,遭質疑其授課事實與一般「講座Chair」或「客座Visiting」教授大不同。(取自廈大官網、讀者提供) 就算當上台大校長 也面臨彈劾、懲戒 律師黃帝穎指出,本案可分成公務員違法兼職、未經許可赴中國兩大層面來看。前者恐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行政院、監察院均可展開調查,如證實有非法兼職一事,即使管順利成為台大校長,也可對其彈劾、懲戒;後者則涉嫌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相關規定,恐怕得吃上刑事責任,可處兩年以下徒刑。 有列管涉密官員赴日未報准 被緩起訴 黃帝穎強調,過去曾有移民署官員攜眷赴日旅遊卻未事先報准,因屬法定列管的涉密人員,回國後即遭法辦,北檢考量其認罪,給予緩起訴一年,並須支付國庫五萬元。管中閔身為國發會前主委,他的涉密、守密義務相對更高,這部分恐涉刑責。 律師周武榮認為,如果管中閔到中國教課,就有違法兼職問題,若仍在兼職,絕對不適合擔任台大校長;就算他已辭職,也有隱瞞問題。票選台大校長的遴選委員沒辦法了解管與中國的互動、聯絡等資訊,勢必影響遴選結果,未來如證實確有此事,自應重新再做一次遴選,以昭公信。 赴中兼職也未揭露 影響遴選結果 至於涉及刑責的部分,周武榮認為,管中閔如對兼職一事有所隱瞞,在資料填寫上也可能有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的責任,這部分未來亦必須釐清。
謝君臨
2018-03-22
檢搜王炳忠等人原因揭曉:周泓旭利用他們發展共諜組織
北檢下午召開中生共諜案偵結記者會,慎重準備超大字型的提詞機。(記者劉信德攝) 2018-01-02 15:08 北檢發言人周士榆今召開偵結記者會,說明偵查結果。(記者劉信德攝) 北檢今召開中生共諜案偵結記者會,將周泓旭依涉犯國案法追加起訴,併案高等法院審理。(資料照,記者黃耀徵攝)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周泓旭涉犯「國家安全法」案,去年12月19日前往新黨青年軍王炳忠等人住處搜索,並約談王等6人作證,訊後均請回,引發議論,歷經王炳忠律師陳麗玲質疑搜索票法官未簽名等風波,北檢今針對此案召開偵結記者會,認定中生共諜周泓旭利用王炳忠等人成立的網路公司發展共諜組織,另涉犯《國安法》發展組織罪,今再將周男起訴,移送高院併案審理。王炳忠、侯漢廷及林明正等新黨幹部被告發涉案部分,則另案偵辦中。 中國學生周泓旭涉來台發展共諜組織案,北檢去年7月依涉犯國安法「為敵發展組織罪」起訴周,同年9月,台北地院判周1年2月徒刑,目前全案上訴至高院審理中。 北檢起訴認定,周於2012年9月進入政大企研所就讀,2014年7月,周前往中國上海參加兩岸交流活動,結識中國公務機構李姓秘書,而後李多次設宴招待周,表示可提供金錢報酬,由周引介我政黨人士、軍、警、情治、外交等現職公務人員,以及其他具社會影響力人士,赴境外第三地與中國官員認識,藉此刺探、蒐集我機密文件,並伺機發展共諜組織。 檢方調查,周涉嫌鎖定一名於台灣唸書時認識的外交部年輕資淺官員,多次遊說該名官員為中國工作,他可代為爭取高額人民幣報酬,每季還可領取1萬美元,並建議對方以自由行方式至日本等地旅遊,將安排他與中國官員會面,該名官員越聊越覺得不對勁,向上舉報;北檢調查後,先將周涉吸收外交官部分偵結起訴。 去年3月9日,檢調搜索周租屋處,查扣其手機、筆電過濾通聯紀錄,發現周除了涉嫌吸收外交部官員,另與政治理念相近的新黨青年軍多所接觸,彼此經常針對時事交流意見,懷疑周透過相同手法欲滲透新黨青年軍,因此另案調查。 檢察官認為此案與前案犯罪事實不同,且可能有罪證存放在王炳忠等人住處,加上事涉國家安全影響重大,才向法院聲請搜索票,以證人身分搜索訊問王炳忠等多名新黨幹部。 去年12月19日清晨6時許,調查局幹員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調查局約談通知書、地檢署證人傳票及拘票,至王炳忠等人住處執行搜索,並以證人身分約談王炳忠、新黨新思維中心主任侯漢廷、宣傳部副主任林明正,以及新聞秘書陳斯俊等人,訊後均請回。
謝君臨
2018-01-02
馬英九涉大巨蛋圖利弊案 北檢另案偵辦
大巨蛋部分,北檢今依圖利罪起訴前台北市財政局長李述德,求處10年徒刑。(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2017-10-31 11:36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遠雄4大弊案,今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在押的趙藤雄、新北市議員周勝考等31人,13人獲緩起訴;趙藤雄總共被求刑24年,至於大巨蛋部分,北檢今依圖利罪起訴前台北市財政局長李述德,求處10年徒刑,至於時任台北市長的馬英九是否涉及不法,將另案追查。 大巨蛋部分,時任台北市長的馬英九是否涉及不法,將另案追查。(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前台北市財政局長李述德求處10年徒刑 北檢發言人周士榆指出,時任北市府財政局長李述德,涉嫌在代表北市府與遠雄議約會議時,在議約、甄審過程中虛構上意矇騙、假借不實話術附合遠雄,危害台北市民的權益,求處10年徒刑。 台灣建築中心前執行長許銘文求處9年徒刑 至於台灣建築中心前執行長許銘文,明知大巨蛋屬於開發量體龐大,短時間內可容納4萬人之重大公共設施,防火避難設計如有不當,恐引致公眾之傷亡,嚴重程度恐更甚於八仙塵爆案,竟未盡職責為大巨蛋防火避難性能設計把關,護航遠雄不當取得建造執照,置廣大民眾生命、身體及財產安全於不顧,具體求處9年徒刑。 相關新聞 遠雄弊案等4大案計起訴31人 趙藤雄共求刑24年
謝君臨
2017-10-31
涉違法放貸50億 永豐金董事長何壽川北檢複訊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永豐金融控股公司去年才捲入鼎興牙材詐貸案,不料今又涉及三寶建設違法放貸逾50億元案,以及利害關係人交易等;台北地檢署昨指揮調查局搜索永豐金及其負責人何壽川住所等13處,並以犯罪嫌疑人身分約談何壽川、張杏如夫婦、三寶董事長李俊傑、廖怡愍夫婦,以及證人共23人;今凌晨3時左右,永豐金控總經理游國治、何壽川先後移送北檢,均不發一語,現庭訊中。 永豐金涉嫌違法放貸50億元被檢調搜索,董事長何壽川今天凌晨3點左右被移送北檢。(記者簡榮豐攝) 永豐金控總經理、永豐銀行董事長游國治(中)17日凌晨移送北檢複訊。(記者簡榮豐攝) 永豐銀行副總經理陳佳興(中)17日凌晨移送北檢複訊。(記者簡榮豐攝) 永豐餘法務主管詹舜翔(中)17日凌晨移送北檢複訊。(記者簡榮豐攝) 昨晚7時許,工業銀行前董事葉銳生,以及曾任永豐銀聯貸科長的李偉嘉,先後被移送北檢複訊,歷經約2小時庭訊後,2人均以證人身分請回;昨晚10時許,何壽川妻子張杏如與李俊傑妻子廖怡愍也被移送北檢,同樣低頭不語。 檢調調查,三寶案可概分為三大部分,首先是永豐金孫公司(GC公司)涉違法超貸三寶逾50億元案;第二,何壽川涉違反「產金分離原則」,而永豐金放款給三寶,又卻投資三寶轄下Giant Crystal發行的可交換公司債;第三則是永豐金貸款給三寶相關公司Star City,但何壽川的配偶張杏如竟在Star City擔任董事,涉嫌違反利害關係人交易;全案是否涉及不法,仍待檢調調查釐清。 檢調發現,永豐金旗下租賃子公司的海外子公司Grand Capital International Limited(GC公司)、也就是永豐金的孫公司,涉嫌於98年10月間起,違法超貸給三寶建設董事長李俊傑的私人投資公司J&R Trading Co.Ltd.(J&R公司)逾50億元。 據指出,李俊傑於91年在薩摩亞註冊、股本20萬美元的獨資公司J&R,在105年3月,借款為74.3億元,無擔保高達73.6億元,同年底總額雖大降至43億元,但幾乎全都是無擔保。 此外,何壽川身為永豐金董事長,卻監任永豐餘全球(YFY)投資公司董事,涉嫌違反「產金分離原則」,而YFY又投資三寶旗下Giant Crystal發行的可交換公司債,且交換標的物為李俊傑的海外私人投資公司Star City,Star City也是中國上海靜安區指標大樓「1788國際中心」的控股公司,被質疑猶如「左手借給右手」,永豐金放款給三寶,一方面又投資三寶。 檢調追查,何壽川配偶張杏如擔任三寶相關公司Star City董事,永豐金旗下子公司又貸款給Star City,涉及違反利害關係人交易;立委黃國昌也曾在財委會質詢時質疑「一家金控董事長,可以把錢借給自己老婆擔任董事的公司嗎?」 對此,永豐金發聲明表示,張杏如已在該筆聯貸案核貸之前,就卸下該公司董事職位,本授信案並非屬利害關係人交易;金管會回應已將相關資料送交檢調。 檢調經連日調查後,發現永豐金負責人何壽川、張杏如夫婦等人,涉嫌違反《證交法》等罪,昨動員上百人展開搜索、約談行動,漏夜偵訊中。
謝君臨
2017-06-17
涉洩密、教唆洩密 馬英九起訴
〔記者謝君臨、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前總統馬英九洩密等案,認定馬英九於二○一三年為了政局安排,洩漏偵查秘密給當時行政院長江宜樺、當時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還教唆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對江洩密,昨依涉嫌刑法洩密罪、教唆洩密罪及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起訴馬英九,最重可處三年有期徒刑。 台北地檢署偵辦前總統馬英九涉洩密等案,認定馬涉刑法洩密、教唆洩密罪,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以及個人資料保護法三罪,昨依法將馬起訴。(資料照) 馬英九曾於二○○七年二月因台北市長任內特別費案遭起訴,但最後獲判無罪。時隔十年後,他昨天再被起訴,也成為解嚴後第三位被起訴的卸任元首。 檢察長:總統不屬檢察一體 不應介入洩漏刑偵內容 台北地檢署檢察長邢泰釗指出,馬案涉及憲法層次,檢方抱持「戒慎恐懼」的心態偵辦,認定總統不屬檢察一體,不應介入、洩漏刑案偵查內容,未來無論法院如何判決,本案起訴都將成為我國的法治原則。 全案源於二○一三年,特偵組偵辦立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當時立法院長王金平被指司法關說案,案件尚未偵結,黃世銘竟於八月卅一日、九月一日向馬英九洩密,九月四日馬再要求黃向江宜樺洩密。黃世銘前年被高等法院判刑一年三月、得易科罰金四十五萬七千元定讞,馬則因時任總統享有刑事豁免權,直到卸任後,去年十二月一日才被傳喚調查。 檢方偵訊時馬否認犯行,指黃向他提到此案非刑事不法,而是行政不法,且未注意到特偵組仍有後續偵查作為;請黃向江報告,則因江是黃直屬長官,因此請黃補程序,此外,馬說他未打開黃給的專案報告「一段一段看」,但檢方調查,馬在他拿到的報告上親自劃紅線、加框註記。 更有甚者,馬於二○一三年十月二日上廣播電台接受周玉蔻專訪,周問「黃是否告知九月二日將傳喚相關人?」馬說:「他在他的報告中有提到」,證明馬分明知道案件還在偵查。 檢方指出,馬英九為哈佛法學博士,曾任法務部長長達三年多,對於部長、院長、總統非檢察一體適用範疇知之甚詳,不能單以「江宜樺是黃世銘直屬長官」、「我請他補這個程序」即置檢察一體及偵查不公開原則於不顧,正當化其犯罪行為。 台北地檢署採團隊模式偵辦此案,派出主任檢察官陳佳秀、周士榆及另四名檢察官,期間開會上百次,由檢察長邢泰釗親自主持的會議就有四十次,為慎重起見,直到上週還在傳訊相關人,讓偵辦臻於完備;起訴書共八十八頁,合計五萬兩千四百八十八字。
謝君臨
2017-03-15
涉洩密案偵結馬英九確定起訴
前總統馬英九。(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2017-03-14 10:11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今偵結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教唆洩密案,依違反刑法公務員洩漏中華民國國防以外秘密罪嫌、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提起公訴。 北檢去年12月初,首度以被告身分傳喚馬出庭,同一時間亦約談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前行政院長江宜樺作證,不少法界人士認為,黃世銘涉洩密案已被判有罪定讞,馬在此案中,犯行明顯構成叫唆洩密罪。 特偵組3年前偵辦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前立法院長王金平關說案,引爆「馬王政爭」,馬英九、黃世銘被控洩密與教唆洩密等罪,黃在前年2月已被高等法院判刑1年3個月,得易科罰金45萬7000元定讞,黃於同年4月繳清罰金,馬則因當時擔任總統享有刑事豁免權,直到去年五二O卸任後,檢方才啟動偵查。 北檢此次偵辦洩密案主要範圍在於,馬英九被控於102年9月4日當天,要求黃世銘向江宜樺洩密部分,至於同年8月31日,馬拿著黃世銘偵查中的機密,對江宜樺等人做第一次洩露,以及9月1日,馬要求黃到官邸繼續做偵查中個案洩密行為,為教唆洩密罪,這兩個部分現主要由台北地院審理。
謝君臨
2017-03-14
教唆洩密案 馬首度以被告應訊
北檢偵訊7小時後 馬請回 〔記者謝君臨、錢利忠、黃欣柏/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前總統馬英九涉嫌教唆洩密案,昨首度以被告身分傳馬出庭,同時約談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作證。檢方對馬江黃三人馬拉松隔離偵訊七小時十分鐘,顯示檢方擬一次「完整訊問」加速偵結全案;因黃世銘洩密給馬已被判刑定讞,黃供述馬要他跟江報告案情內容,檢方就此問訊詳細,法界研判此部分將是認定馬是否有罪的關鍵案情。 台北地檢署偵辦前總統馬英九涉嫌教唆洩密案,昨首度以被告身分傳馬,偵訊七小時後,馬離開北檢。(記者陳志曲攝) 約談江宜樺、黃世銘、羅智強 馬英九昨天下午二時二十分開始應訊,晚間九時三十分結束偵訊,他庭後表示,主要針對本案事實部分做說明與釐清,基於偵查不公開無法透露開庭內容。羅智強指控民進黨用「訟海策略」追擊前國家元首,他對馬英九的清白有信心;江宜樺與黃世銘不發一語離去。 北檢偵辦此案精銳盡出,派出主任檢察官周士榆、檢察官梁光宗、曾揚嶺,分別於第一、第四及第二偵查庭個別訊問馬英九、黃世銘、江宜樺,三人未當庭對質。周與馬交鋒非首次,九十五年馬任台北市長期間涉入首長特別費案,當時以貪污罪名起訴馬的檢察官除了侯寬仁,另一位就是周士榆。 馬昨庭訊時否認犯罪,強調任何人不應對進行中案件進行請託關說,破壞司法正義,這是大是大非問題;律師團則以「已洩漏的機密並非秘密」等理由為馬辯護。 馬要黃向江報告 案情關鍵 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主導的特偵組,一○二年間指控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前立法院長王金平司法關說,黃在案件未偵結前的當年八月卅一日、九月一日向馬英九洩漏偵查內容,九月四日馬要黃向江宜樺報告,馬、黃遂遭控教唆洩密、洩密等罪。黃世銘去年二月被高等法院判刑一年三個月、得易科罰金四十五萬七千元定讞,馬時任總統有刑事豁免權,故卸任後才遭傳喚調查。 北檢偵辦此案,主要範圍是馬英九被控九月四日當天指示黃世銘向江宜樺洩密。至於同年八月卅一日及九月一日部分,柯建銘已向台北地院提起自訴,由北院審理中。 昨天最早到北檢的是黃世銘,下午近二時一抵北檢,即快速進入偵查庭。下午兩點零五分馬步下座車,在隨扈簇擁下步入地檢署,當時門外不少台灣國成員呼口號「收押馬英九」表達訴求,門內則有馬支持者喊加油;江宜樺十分鐘後抵達,羅智強則於晚間六點廿分才被傳喚到北檢應訊。
謝君臨
2016-12-02
百尺竿頭併樂陞破局 北檢分案偵辦
樂陞自救會赴金管會陳情,要求調查、處分中信銀,金管會下午也派員至台北地檢署,告發百尺竿頭涉違《證券交易法》。(記者陳梅英攝) 2016-09-02 19:42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日商「百尺竿頭」數位科技併購樂陞科技破局,成為台灣證券史上首遭公開收購成功,但卻付不出錢的案例,令小股民錯愕、憤怒不已;金管會懷疑併購案疑有弊端,今天下午4點半派員至台北地檢署,告發百尺竿頭涉違《證券交易法》,北檢已完成分案,指派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張友寧負責偵辦。 今年5月31日,百尺竿頭宣布以每股128元公開收購樂陞3.8萬張股票,總價48.6億元,相當於以溢價21%,收購樂陞25.71%股權,收購後百尺竿頭將取得樂陞4成股權,躍升為最大股東;經濟部投審會則於今年7月22日通過該起收購案,不料8月30日百尺竿頭突公告無法完成交割,收購案破局收場。 對此,民進黨籍立委趙天麟曾開記者會砲轟金管會對檢舉置之不理,但金管會只表示台灣從未發生收購案違約案例,僅能依《證券交易法》處以最高240萬元罰鍰。 趙天麟也質疑,百尺竿頭資本額僅5000萬元,卻能通過投審會把關,發動48億元收購案,其負責人「樫埜由昭」曾導致日本Tasco System公司破產,但樂陞獨董陳文茜、李永萍、尹啟銘與投審會,卻未事先查證百尺竿頭的資金能力,懷疑兩造可能只是利用我國薄弱的金融監管制度聯合坑殺股民。 面對質疑,金管會曾表示,並未對檢舉置之不理,期間有要求百尺竿頭履行交割義務、出具承諾證明,並已歸還應賣股票,在制度方面將進行檢討,而收購人惡意違約已涉及證券詐欺,將會移送給檢調偵辦。 樂陞收購自救會約30名受害者,也於今早11點到金管會抗議,並提出三大訴求,包括:「請金管會調查中國信託銀行股代失職」、「請金管會要求檢調偵辦詐欺」、「金管會協助應賣人向投保中心求償」。
謝君臨
2016-09-02
江春男酒駕緩起訴 需捐國庫6萬元
2016-08-08 10:33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即將派任新加坡大使的72歲江春男,本月初因酒駕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考量江為初犯且已認罪,酒測值0.27毫克,今將江春男緩起訴處分,處分金6萬元。 新派任的新加坡大使江春男。(資料照) 江春男為資深媒體人,筆名「司馬文武」,常在媒體撰寫評論文章,曾在陳水扁政府時期任國安會副祕書長,上月獲蔡英文總統派任駐新加坡代表。 檢警調查,本月2日,江春男宣誓就職新任駐新加坡代表,當晚與友人餐敘,晚間10時42分駕車行經濱江街,被執行酒駕臨檢勤務的交通大隊攔查,發現身上有酒味,江配合接受酒測,酒測值0.27毫克,3日凌晨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北檢偵辦,檢察官複訊後將他請回。 檢方指出,江春男因只是單純酒駕案件,檢方並未對他限制出境,因此不影響他赴新加坡履新的時程,但若日後江有必要再出庭時,檢方會透過外交部轉送傳票給他。
謝君臨
2016-08-08
徐薇夫婦涉違賣醫材 蔣經國御醫女兒遭約談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英文補教名師徐薇與丈夫江正明投資的羅比珍妮國際公司,被控4年前起未經核准,私自從韓國進口Medikan拉皮線、隆鼻線等減肥、美容醫材,再把徐薇文化事業公司當成製造工廠「自產自銷」,不法銷售金額逾3000萬元;台北地檢署日前搜索徐薇住所與徐薇文化事業、羅比公司等處,帶回負責人江正明等3人訊問,訊後諭知江男20萬元交保,擬近日約談徐薇出面說明。 徐薇丈夫江正明涉違藥事法,檢方日前訊後諭令江20萬元交保。(資料照,記者林正堃攝) 據悉,江正明是公司負責人,也是出資金主,實際參與公司營運與重大決策;他應訊表示知道公司從事減肥等醫材的製作與販售,訊後獲交保;另2人證述後獲請回。 此外,公司展銷部經理姜琤日前離台前往中國,檢調今約談她到案,預計下午依《藥事法》移送北檢偵辦;據悉,姜琤的父親是已故總統蔣經國御醫姜必寧的女兒,她的前夫則是北榮副院長、骨科權威劉健麟。
謝君臨
201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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