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涉外患 檢察官應當民主守護者

 

國造潛艦召集人黃曙光指控,有一位立委針對潛艦國造「一直在搞」,且有軍火商洩密給中共;前海軍顧問郭璽更點名立委馬文君「賣國」、涉將機密「交給國外的國安單位」,各界譁然。

最高檢察署表示,為維護國安,高檢署已分案查外患罪、台北地檢署則依國安法分案。面對立委涉外患罪嫌,檢察官應當民主守護者,實踐民主防衛,不容任何人假藉民主國會監督之名,行洩漏國防秘密等破壞民主與國安之犯行。

立委是否將國防機密洩漏給外國,比對二○二二年六月七日《朝鮮日報》報導,韓國軍方潛艦技術疑被韓國廠商洩漏給台船,因此韓國檢警逮捕五人、通緝一人。郭璽指控馬洩密給外國,似非全然無據,檢察官應查明馬文君辦公室有無洩密給韓國代表處?或任何他人?

馬與郭互告誹謗,不論勝負,均屬輕罪!社會更關注的是,潛艦國造是台灣國防的重要里程碑,馬文君竟阻擾潛艦國造,立法院公報顯示,一○八年潛艦總預算共七五.一億元,馬文君提案全刪,一毛不留,在場還有多位國民黨立委,但沒人像馬文君那樣異常!

事實上,黃曙光在去年台北市長選前,寫給妹妹黃珊珊的信中已經透露,潛艦國造有「不肖掮客、買空賣空代理跟惡質媒體結合,利用唯利是圖的民代,不斷攻詰、誣衊、破壞該案」,顯見黃曙光上將對立委破壞潛艦國造隱忍已久!

黃曙光與郭璽均非民進黨人,因此馬文君涉外患洩密案,絕非如國民黨瞎挺馬說的是「藍綠問題」,而是嚴肅的「法律問題」。

尤其甚者,郭璽爆料「馬文君潛艦留底稿 外國人想看斗內就好」,若查證屬實,立委抄錄機密即違背職務,與收「抖內」等不法利益具對價關係,馬文君另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最重處無期徒刑!

檢察官打擊犯罪是天職,面對立委涉外患罪嫌,檢察官更兼負「民主防衛」的憲法重責,要將假藉民主國會監督之名,卻洩漏國防秘密以破壞民主的嫌犯繩之以法,向世界宣示台灣守護民主法治、自我防衛的決心。

(作者是台灣國家聯盟決策委員、律師)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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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黃帝穎

黃帝穎
律師,永社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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