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善政鬼扯終身保密

張善政主持的農委會研究案涉嫌抄襲,卻領取超過五七三六萬元的納稅人血汗錢。面對公眾質疑,張善政原本說會召開記者會說明,卻又改口稱有「終身保密條款」,拒絕向納稅人解釋。

國民黨桃園市長參選人張善政指依名嘴公布的合約內容,的確有「保密條款」。農委會表示,早已公開,無保密必要。(記者許倬勛攝)

 

張善政引用宏碁與農委會計畫契約第十條規定「計畫主持人及參與計劃工作人員均應嚴守契約應保密事項,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契約內容、執行情形及研發成果公開或洩漏於本契約關係人以外之人員」,但在法律上,該計畫已經甲方(即有權同意者農委會)公開,就沒有所謂保密問題。

事實上,農委會已多次重申,相關研究報告已公開於政府研究資訊系統GRB中,更已依法提供給索取資料的立委,顯示農委會檢視相關計畫已無保密必要性。

依據最高法院一○二年度台上字第二三五號判決「得自市場中輕易獲取之資訊,並非營業秘密」,以及智慧財產法院民事判決一○八年度民營上易字第一號「一般人亦得以前述網路取得資訊,以電話聯絡方式、甚且以登門拜訪方式,向各該公司詢問取得,確實並非營業秘密」。也就是說,張善政的研究案,已經農委會上網公開,且一般民眾也可透過電話或拜訪向立委取得張善政研究案,這就不是秘密。

張善政研究案,依照最高法院及智慧財產法院上開見解,均已不是秘密,既然不是秘密,就沒有保密問題。張善政如果不是心虛詐領五七三六萬元公帑,何須鬼扯「終身保密」?

(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長)

◎ 張惠博

國民黨桃園市長參選人張善政抄襲爭議,原本說要在適當時機召開說明會,卻遲遲未開致頻遭質疑。張善政也提到計畫案的緣起,係肇因於農委會已退休資訊中心主任林貞認為農委會轄下很多單位想走入科技領域,但對科技瞭解不多,才會有農業電子化的研究案,盼能有系統的引進國內外農業電子化資訊,並做宣導、推廣、規畫。不過,大眾的質疑焦點,仍在於五七三六萬元的委託計畫案,到底做了那些事情?政府的錢是怎麼花的?值不值得?

實際上,學位論文和委託研究案,本質和目的固有不同,但是,學術或研究的規範並無差異。張善政擔任主持人的年度或結案報告,既然被發現大幅抄襲或直接引用文字的情事,即有義務公開說明以釋群疑。

另外,意欲瞭解世界相關國家的概況,雖有必要向他國取經,但應無須整章、整節、整頁或整段的翻譯。因此,若能將所蒐集的資料消化後,簡要敘述並附註參考文獻,應是較好的作法,也不致引起抄襲風波。

(作者為彰化師範大學前校長)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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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黃帝穎

黃帝穎
律師,永社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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