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覺得會輪到我去擔心台灣人有沒有海鮮吃,事實是如此,也很多人證明給丞琳看了。
我卻突然想起,台灣嗜吃海鮮已經幾乎到了只有海鮮文化,卻缺乏海洋文化的程度。
我們沿岸的捕撈已經竭澤而漁,要遠洋到帛琉去搶他們的鯊魚鰭。在帛琉,運氣好的時候看到的商業漁船,上面會看到繁體字寫著新O發、金O發… 那都是台灣的漁船。
許多中部餐廳的號召仍然是魚翅湯,無論是否割鰭棄身;但夏威夷大島的觀光從數十年前就利用燈光吸引鬼蝠魟來讓人觀賞,彼此保留尊重與安全距離,創造當地、遊客和生態的三贏。
蘭嶼的飛魚乾在風中微微的擺盪著,在提醒我們那個先民取物有節的年代。
我們可以保有我們的美食文化,同時一點一滴進步,在成為美食家的時候同時是大海的守衛。
因為我相信台灣人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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