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地方政治構造已形成六直轄市加上十三個縣、三個一般市的格局,台北、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六個直轄市的自治層級高,形同強勢諸侯。但是,行政格局似乎常因政黨因素形成重權力、輕責任的現象,看出有功自攬、有責中央扛的情形,若地方執政黨不同於中央執政黨,情形更嚴重。
每個國家的自治體本來都應該要把握:政治自治化、經濟活性化、文化特色化三原則。在自治體的權力條件下,發展經濟,呈現文化特殊性。比起一般縣市,院轄市掌有較大的政治權力,自應在產業條件上創造更大經濟利多,而文化上應發展各自特色。
台灣從黨國中央集權走向民主化的地方分權,政黨競爭帶有政治權力鬥爭的色彩。當前六個院轄市,台南與高雄市長同屬執政的民進黨,中央地方順遂;新北與桃園市長為中國國民黨人,已無爭大位想法,與中央較少衝突;台北與台中,兩位中國國民黨人市長,志在大位,常與中央政府互別苗頭。
台北市受惠於首都條件,都市的基礎條件優。比起其他五個院轄市,更具地位,但並非盡是現任市長的成就。以捷運系統為例,國家優先投入預算興建,形成某種便捷的優越條件。戰後長期重北輕南,台北市被稱天龍國,恃重而驕,其來有自。
其實,除台北市原就是都市規模,台灣其他院轄市不盡是原來都具有都市條件。新北市是環繞台北市,甚至基隆的多城鄉區域,沒有核心都市。桃園市由縣改置,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都是市縣合一,城鄉兼具,但至少有原來的都市核心,卻又都不能說全境是都市,尤其新北。
六個院轄市相對其他一般縣市,是層級較高的地方自治體。台北市是城市治理:其他院轄市是城鄉治理,但新北市常以全台最大城市自誇,其實兼具城鄉,城市分散。
台北市之外,台灣的其他院轄市不能過度強調城市,尤其新北市。過度強調城市會成為治理的盲點,忽略了區域更多是鄉村的現實。台灣的地方自治體升格,捨縣取市帶有城市的虛榮,但也顯示政治的盲點,忽略了區域的現實。
最近,台北內湖的水患,時雨量其實無法與中南部相提並論,疑似排水溝清淤除泥瑕疵,但卻牽連中央治水問題,沒有自省,硬是扯東扯西。巴威颱風輕率新創颱風「整備假」,用來掩飾不當市政作為,討好市民,更被看破手腳。
六個院轄市常被稱為「都」,但權力意識大於責任意識。現在民進黨執中央之政,有大位企圖心的中國國民黨院轄市長,尤其台北市長、台中市長,更重權力輕責任。國家一體,地方與中央在政治構造有分工、合作的關係,破壞權力與責任的分際,暴露台灣的國家並未在民主化後真正走在正常化之路。更令人憂心的是,這也是黨國體制殘餘的陰影,隱含著杯葛新興國家台灣發展的權力意圖。
(作者是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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