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配徐春鶯涉犯反滲透法 求刑21年半

中配徐春鶯涉違反滲透法,全案昨辯論終結,檢方對徐求刑廿一年六月。(記者王藝菘攝)

中配徐春鶯涉違反滲透法,全案昨辯論終結,檢方對徐求刑廿一年六月。(記者王藝菘攝)

新北地院8月11日宣判

前民眾黨新住民委員會主委、曾列不分區立委安全名單的中配徐春鶯,被控受中方滲透來源指示,幫台北市長候選人黃珊珊及總統候選人、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站台,涉違反滲透法外,她另經營地下匯兌又涉詐貸,並以不實名義助滲透來源來台。徐春鶯三月底遭檢方起訴,全案昨辯論終結,檢方對徐求刑廿一年六月、併科罰金兩千三百萬元,共犯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會長鍾錦明求刑八年六月、併科罰金九百萬元。新北地院定於八月十一日宣判。

徐女200萬交保 檢研議抗告

合議庭昨裁定徐女兩百萬元並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且每週一、三、五至派出所報到;檢方表示將研議抗告。

徐、鍾被控受中共民政部海峽兩岸婚姻家庭服務中心主任楊文濤,及民革上海市委祖統會副主任孫憲指示介選,徐另涉經營地下匯兌逾兩千萬元,還向銀行詐貸二六九七萬元,並夥同共犯羅穎偽造文書助孫憲來台。

另外,徐的女兒卜啓正涉詐貸求刑兩年六月,女子羅穎涉詐貸及偽造文書求刑合計四年十月。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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